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永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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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19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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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总体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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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明确的 任务数量 |
已完成 任务数量 |
提前完成 任务数量 |
正在开展任务数量 |
未启动任务数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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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序时进度的 任务数量 |
未达序时进度的 任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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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19 |
19 |
12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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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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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整改任务名称 |
整改目标和主要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进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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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危机意识不强,立足永州实际研究永州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和系统性有差距。 |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生态危机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措施,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里决策部署。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紧紧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全市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危机意识强化教育活动。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同时作为市县区党校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作为媒体宣传的重要方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真正使绿色发展成为各级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为永州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新动能。 2.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境保护纳入市县区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落实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的常态机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内的生态环保工作负监督和领导责任。市县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3.坚持保护优先,加大考核力度。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制定出台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办法,坚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订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开展监测预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奖惩补偿机制,将水、气、土等环境质量作为对县区的重要奖惩内容,对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水环境质量上升的予以重奖,下降的进行重罚,激发各县区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内生动力。 |
2019年6月30日前 |
从省级环保督察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祁阳、道县等县区现场督办信访件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各季度均进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将生态环境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标准。2018年11月9日,时任市委书记李晖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督办会议,为迎接好中央环保督察,做好工作安排。2019年2月1日,我市召开2019年第四次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及环境质量情况汇报。2019年3月22日,严华书记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三次集中学习上,专题解读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永州贡献》,对全市上下共抓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求。2019年5月16日,市委书记严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2019年第16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湖南“回头看”问题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会议对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下发环保督察相关问题交办函,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我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将极大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生态危机意识,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
R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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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炉冶炼企业关闭取缔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政府早有明确要求,零陵、东安、冷水滩等县区在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交办后,才真正按“两断三清”要求开展集中拆除工作。 |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坚决落实粘土砖、小高炉“两断三清”整治措施。整改措施: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坚决落实粘土砖、小高炉“两断三清”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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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0日前 |
自2018年9月以来,我市对各县区共开展3次环保问题专项督查,高炉冶炼企业均已整改完毕。 |
R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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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分地区黏土砖厂取缔也不到位,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柘刺塘村两家黏土砖厂、零陵区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黏土砖厂主要设备设施仍未拆除,还有部分已取缔的黏土砖厂拆除工作不彻底,仍然是烟囱矗立,存在安全隐患 |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坚决落实粘土砖、小高炉“两断三清”整治措施。 |
2019年6月30日前 |
自2018年9月以来,我市对各县区共开展3次环保问题专项督查,所有县区黏土砖厂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
R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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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标准不高,把关不严。通过对全市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82件信访举报件中的115件进行现场核实发现,其中部分信访举报件现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反映办理不严肃,整改标准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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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采取市里督查、县区自查的方式,进一步对中央环保督察9个方面的反馈意见和182个信访问题逐个进行核查,严把交办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对重复信访件逐个认真核实销号,确保群众满意。 |
2019年6月30日前 |
我市所有环保督察涉及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均有市、县级领导包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来,交办信访件均需要经过“三审三签字”,上报不属实与已办结案件,由市督查组现场督查。 |
R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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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从督察组进驻永州以来接到的20批37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来看,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行业投诉仍比较突出,其中部分是中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这侧面反映一些地方对这方面整改工作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停留在就事论事抓整改。 |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包案负责制。实行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突出环境问题市、县区领导包案责任制和动态清单管理制度,联系县区的市领导负责对联系县区的监督指导,所在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并实行“双签字”“双承诺”,包案县级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举一反三,将同类问题整改到位。 |
2019年6月30日前 |
所有信访件问题均落实了市、县领导包案,上报办结信访件经过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工作将重点关注此类行业,组织有关本门进行专项督查。 |
R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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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根据国家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发现,舜皇山、阳明山、九嶷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都存在违规建设、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没有很好启动。 |
整改目标:强化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规定时限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舜皇山、阳明山、九嶷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小水电等问题进行整顿,逐个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根据本地实际,报省相关部门批准,科学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范围。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能力,不断厚植生态优势。 |
2019年6月30日前 |
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区内14个小水电站的环境整治工作已整改到位,设置了生态泄流孔,下泄了生态流量,安装了在线监控;7月30日,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牵头对8个位于实验区的小水电整改进行了验收,已提请销号。9月9日,市林业局组织水利、环保、电力等部门进行会审,同意报市政府销号。 东安县水利局委托了市水利勘察设计院编制了“一站一策”并组织实施,已整改到位;东安县舜管局委托了专业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东安县水利局委托江苏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编制综合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东安县财政局委托了专业公司到现场勘察,收集了相关资料,正在编制6个退出类电站的资产评估报告和补偿方案,已完成初稿。 双牌阳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截止2018年10月21日,阳明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规开办的1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止营业、拆除招牌并签订了停业承诺书。通过整改,共拆除农家乐招牌块、经营广告牌54块。阳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尚存在四个水电站,2019年7月8日,双牌县在省级专家库中邀请相关专家在长沙召开了《双牌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阳明山水电站属于限期退出类电站,应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生态流量泄放;2020年底前,双牌县人民政府与电站业主达成补偿协议,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设备与并线网路的拆除和清场。目前,双牌县正在按照《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湘水发[2019]4号)、《永州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永水发[2019]6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宁远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整改进展情况:1.对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发现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5个环境问题,宁远县成立了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全面进行了整改;2.2019年3月19日-21日市水利局对提请销号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实地核查,4月15日-17日,市林业局对提请销号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核查。建议销号问题17个,暂不销号问题7个,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面积重叠问题不属于“绿盾行动”不纳入此次销号;3.7月27日宁远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三分石景区违规建设环保督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存在的3个超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旅游建设项目(寻龙谷景点猫仔头检票处、三分石观景台、三分石旅客服务中心)制定了整改方案,分类实施进行整改。现寻龙谷景点猫仔头检票处已拆除、三分石观景台在原有的建筑地板砖上已堆土复绿、三分石旅客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资料已经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审核签字,待批复。二、关于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没有很好启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九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理整改工作, 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水电〔2018〕312号和《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湘水发〔2019〕4号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宁远县已全面启动开展:1.5月10日,宁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制定了《宁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2.与电站业主签订了《下泄生态流量承诺书》,要求按照2018年“一站一策”编制的《环境整治设计方案》合理设置生态放流设施及流量监测、水面监控设备,完成生态复;3.5月31日通过定向性招标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编报工作,于7月20日在长沙市组织召开了《宁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并于8月2日上报市人民政府,8月5日在宁远县政府网公示《宁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核查工作台账表》;4.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一站一策”方案,完成了现场采集数据等相关工作,“一站一策”方案正在编辑中。 都庞岭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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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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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17年排名全省第三,而2018年上半年排名已跌至全省第八位,上半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虽与去年持平,但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上升7.9%,PM2.5平均浓度高于全省平均值,PM10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5.9%。 |
整改目标:坚决打赢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攻坚战.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各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以上。整改措施:以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抓手,全面启动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建筑和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垃圾和露天烧烤、建筑砖厂和锅炉、露天焚烧秸秆、高排放公交车和重型柴油车整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定期会商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市县区联防联治、城乡协同治理等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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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 |
2019年2月,我市开展了2019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建筑和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垃圾和露天烧烤、建筑砖厂和锅炉、露天焚烧秸秆、高排放公交车和重型柴油车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县区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以上重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2019年4月22日至28日、5月20日至5月31日,我市开展了2次蓝天利剑专项行动,对涉气企业集中进行排查,8月22日至28日,我市组织开展了“蓝天利剑回头看”专项行动。2019年8月,我市中心城区空气PM10均值为41µg/m3、PM2.5均值为27µg/m3,优良率为96.8%。今年以来永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改善,我市将持续重点关注空气质量,确保成效。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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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心城区存在建筑及道路扬尘控制不到位,清洁能源使用率低,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标准不高、不正常运行、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反映出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
整改目标:坚决打赢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攻坚战。整改措施:以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抓手,全面启动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建筑和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垃圾和露天烧烤、建筑砖厂和锅炉、露天焚烧秸秆、高排放公交车和重型柴油车整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定期会商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市县区联防联治、城乡协同治理等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考核奖惩措施。 |
2019年底 |
住建局对中心城区道路、建筑监督检查情况,制定建筑扬尘整治方案,树立了规范化管理建设工地,对督改不力的进行了通报。严格落实治理方案及扬尘整治措施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扬尘治理。城管局对道路扬尘问题制定道路扬尘整治方案,增加了清洗车辆和洗扫频次,并按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到位。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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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冷水滩区湘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现象严重。 |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水源环境排查和整治行动,对照中央、省交办问题清单,逐个问题回访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劝阻钓鱼、游泳等行为。 |
2019年6月30日前 |
冷水滩区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影响水质问题的行为,制定了《冷水滩区净长水工程工作方案》。湘江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落实,抽调人员参与到对一级水源保护区的集中整治活动中来。一是设立劝导标志,提示群众勿在水源地垂钓、游泳,禁止在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停泊船只、放网捕鱼、潜水捕鱼;二是组织环卫清理水上漂浮垃圾,及时维护湘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环境清洁;三是组织巡逻小组每天对沿河进行巡查,对游泳、垂钓者进行文明劝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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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道县潇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五洲电站垃圾焚烧站虽已关闭,但未拆除。 |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水源环境排查和整治行动,对照中央、省交办问题清单,逐个问题回访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问题分类施策,立即拆除道县五洲电站内垃圾焚烧站。 |
2019年6月30日前 |
该垃圾焚烧站已拆除填平。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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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江华县潇水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分散式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同样反映相关各方面的整治合力未很好形成。 |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继续开展水源环境排查和整治行动,对照中央、省交办问题清单,逐个问题回访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问题分类施策,启动江华鱼塘坡二级保护区内分散式居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2019年6月30日前 |
江华县已对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鱼塘坡、马鞍山两个自然村村民的生活污水进行了规范整治,已完成整改。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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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部分园区无规划环评审批手续,部分入园企业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督察组共检查各类工业园区14家,其中静脉产业园、永州市农业科技园、新田县工业园区等三家无规划环评手续;永州市经济开发区有6家企业,东安经济开发区有9家企业,冷水滩区高科园有17家企业,零陵工业园区有11家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实际情况可能还不止这些。 |
整改目标: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坚决禁止未批先建、“三同时”未到位等违规行为,加快静脉产业园、市农科园、新田县工业园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开展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依法进行整改,明确时限和要求,督促落实到位。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定位的依法补办手续,不符合的坚决清理整顿;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不许生产;污染严重的或整改无望的,坚决依法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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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 |
我市已对各县区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还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予以处罚,并责令补办环评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予以关停。目前,除永州市农业科技园正在整改中外,其余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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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部分园区未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园区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存在有毒有害等工业污水混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而不能有效处理的风险,如零陵、东安、宁远、蓝山、新田、道县、双牌等县区工业园区。 |
整改目标:加快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园区企业工业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方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措施:加快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改变大部分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局面,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确保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园区要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
持续推进 |
零陵、宁远已完成整改,其余县区正在整改中。 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总规模为15000m3/d,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建设投资约4600万元,规模为5000m3/d,2018年11月21日签订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东安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环评、设计、征地等工作,正在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目前,厂区1#生化池已完成基础开挖及垫层浇筑,原材料钢筋已进场110吨,模板已进场8000平方,管道已全部到位,预计2019年12月完成建设。 道县的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初步设计、立项、环评、地质灾害评估、节能、水土保持、压覆矿评估、调规等前期工作,并按PPP模式建设,2019年9月6日已正式动工建设,力争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蓝山县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处理能力1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和865米长的污水干管。预计投资4000万,现已完成3500万。进度:1.已完成综合楼、机修仓库、配电室、门卫室主体工程及室内外装修;配电室内在设备安装;2.已完成1#氧化沟、2#氧化沟、1#和2#二沉池主体工程,池体防腐,在设备安装;3.完成污泥泵站主体工程及室外装修,在设备安装;4.已完成预处理池基坑支护,基础垫层,池底板、池壁砼硬化;已完成事故调节池基础垫层,池底板、池壁砼硬化;水解酸化池已完成基础垫层,在钢筋绑扎、模板安装;5.已完成1#、2#絮凝沉淀池主体工程;1#、2#滤布滤池完成基础底板,准备安装设备;消毒池已完成土方开挖,基础垫层,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池底板砼硬化;6.已完成脱水车间主体工程,外墙装修,在室内装修;7.厂区内部雨、污排水管、各个水池连接管在施工;8.配套管网865米,已经完成850米,基本完成;9.完成室外供水管道。目前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87%,预计2019年9月底,主体完工,设备安装到位,开始调试运行。 双牌县工业园区内工业生产废水较少,现园区内的生产废水暂时仍由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园区内企业的废水在排入污水管道之前均已进行了预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设备正在安装中。 新田县已拟定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了征地工作,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勘察、可研等工作已完成。现在正在进行设计,项目预计2020年完成。7月中旬,县工业园管委会对园区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有直排、漏排的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管网升级改造,接入了园区管网系统并集中排入县城镇污水处理厂。2、关于风险评估。关于评估工业园区工业废水进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影响,现由永州市生环局委托省环科院统一进行评估。2019年9月11日,省环科院的工程师收集了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环评报告等资料和工业园涉排水企业的相关资料,并已对县工业园的排放废水和污水处理厂进水进行抽验、分析,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出具评估报告。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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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冷水滩区、零陵区、宁远县、蓝山县、江永县、祁阳县、新田县、江华县、双牌县等县区9座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仍执行城镇污水一级B排放标准。 |
整改目标: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力度。到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整改措施:加大城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力度,冷水滩区、零陵区、宁远县、蓝山县、江永县、祁阳县、新田县、江华县、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尽快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持续加强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配套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突出抓好中心城区河西排污管网建设,将排向水汲江的生活和工业污水尽快引入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处理。到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
2020年底 |
各县区正对工业园配套管网设施,实行雨污分流。目前冷水滩区、零陵区、祁阳、江华已完成整改,宁远、蓝山、江永、新田、双牌正在整改中。 宁远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主要设备经定价采购到位后,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目前,电动阀门正在调试,其它设备正在检查送电线路,预计月底前试运行。 蓝山县城管局向市城管局请示暂缓一期提质提标,新建污水二期扩容工程。目前,污水二期扩容工程建设在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内,占地面积35亩。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800万元,日处理能力2万吨。建设模式为政府自建,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处理工艺采取A2O脱氮除磷处理工艺,达到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2019年12月底前二期工程全面完工并运营。 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提标二期扩建工程已经完成一期的工艺改造及提标主体工程,二期的提标改造主体和设备已经安装完成,二期扩建项目工艺改造正在进行中;脱水机房提标改造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设备采购。2019年9月16日开始一期提标改造设备的单机调试,2019年9月18日完成一期提标改造设备单机调试,2019年9月19日开始一期提标改造通水进行工艺调试,目前正进行一期工艺和设备的整体调试阶段及自控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二期的提标改造主体和设备已经安装完成,二期扩建项目工艺改造还未完成。 新田县城管局制定了《关于新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倒排工期表。于2019年8月8日县政府与北控水务集团签订污水提标改造工程补充协议(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现提标改造工程的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进行通水测试,预计在2019年9月底完成提标任务。 双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2018年8月6日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投资3000万元,已完成土木工程建设工程量的65%,污水处理设备已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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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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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零陵、道县、祁阳、新田和江华等县区雨污合流现象较为严重 |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整改措施: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突出抓好中心城区河西排污管网建设,将排向水汲江的生活和工业污水尽快引入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处理。到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
2020年底 |
现阶段:一是新建道路必须实行雨污分流,从源头解决问题;二是城区主次道路分阶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目前河东地区已基本完成。以上主要由市城投、市经投和区高科建公司实施;三是背街小巷因路宽原因,暂不具备分流条件,主要通过疏通排水排污管道和改造老旧小区的化粪池,沉淀后再抽汲沉渣的方式来处理。此项工作主要由城区烂路办、各社区及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实施。通过以上综合举施的实施,目前较为严重的城区雨污合流问题已得到有效改善。冷水滩、零陵已完成整改。 道县城区雨污合流问题已制定2年计划,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实施方案,争取年内完成2019年计划。道县已委托中财嘉丞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编制了《道县环境治理及城市提质改造综合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以PPP项目的形式启动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作。预计年底能完成2019年计划任务。 截止9月23日,祁阳县城区管网覆盖的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小区道路总长度约259.67公里。共计完成了县城雨污合流改造道路长度为225.24公里,占总任务的86.7%。县城所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于2020年底可全面完成。 新田县城管局于8月草拟了《新田县县城雨污分流整改方案》,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城区河道内污水管网进行检测。 江华县城区主干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已达到序时进度。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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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舜皇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转,检查发现有接近1万吨污水从溢流口直接外排,项目第一期工程内还有9户居民未搬迁。 |
整改目标:按照方案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尽快启动东安县污水处理厂的二期扩建工程,投资规模约6000万元,二期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每天,将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至5万吨每天,使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保持在适当范围内。加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的确保在超负荷运转的状态下设备正常运行。 |
2019年底 |
东安县舜皇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指挥部完成了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的可研、环评、征地、土地勘探等前期工作。目前一组氧化沟已完成底板浇注、池壁筋绑扎、池壁浇注;另一组氧化沟完成底板浇注;一组二沉池完成底板浇注、池壁筋绑扎;另一组二沉池完成底板浇注。现已签订拆迁补偿合同,正在组织发放拆迁补偿款和拆迁工作。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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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的高强度使用和投肥养鱼等养殖方式形成了较大的农村面源污染隐患。尤其是生猪规模化养殖迅猛发展带来的环境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 |
整改目标: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覆盖面达到7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整改措施:开展生猪规模化养殖业环境问题专题调研,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对策建议。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合作模式,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布局布点养殖规模。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设施标准化改造、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建设和粪便综合利用,提升污染防治技术,建立养殖废弃物处置流向台账。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覆盖面达到7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
2020年底 |
2018年,市委、市政府部署了畜牧养殖行业整改工作,禁止在天然水域(湘江干流水域、水库和公共水源等)投肥养鱼的要求;各县区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正在有序整改。目前,冷水滩、零陵、宁远、道县、东安、江华、江永、蓝山、祁阳、双牌、新田已完成整改,经开区正在整改中。 经开区:1.完成了生猪规模化养殖业环境问题专题调研,于2019年3月出台了经开区生猪退养方案,建立退养台账;2.2017年以来,完成规模养殖场治理4家,搬迁污染严重的养殖场10家;3、.完成辖区内1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禁止投肥投料养鱼工作,拆除投料机(台)23台;4.编制了《湖南省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规模养殖“三区”划定方案》。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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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混入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冷却水未循环使用,经取样监测,生活污水排放口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138毫克/升,氯化物排放浓度为179毫克/升,按相关规定,生活污水排放口不应检出氟化物和氯化物。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零陵三湘电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
2019年6月30日前 |
该公司已建设好初级雨水收集池,完善好厂区内的雨污分流设施,已实现雨污分流。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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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西江新型环保砖厂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脱硫塔与烟囱同时排放废气。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东安西江新型环保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
2019年6月30日前 |
东安西江新型环保砖厂重新安装了脱硫塔, 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通过烟囱集中高空排放。问题已整改完毕。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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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宏达页岩砖厂物料堆场封闭不严,厂区浮尘较大,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塔碱液池水样经PH值试纸测试为强酸性。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双牌宏达页岩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
2019年6月30日前 |
双牌县环保局已对该厂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进行了听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处理,同时双牌县宏达页岩环保建材厂按环保的要求进行了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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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桃川镇第一砖厂未批先建,破碎、筛分工序无防尘措施,物料堆场未有效封闭。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江永桃川镇第一砖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
2019年6月30日前 |
该砖厂已更名为江永县桃川镇试验区砖厂,于2018年9月30日取得江永县国土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8年12月10日取得江永县环保局关于《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2018年12月13日获得江永县发改委关于建设桃川镇实验砖厂的备案批复,厂区内破碎、筛分工序已加装防尘设施,物料堆放做到了有效封闭,该企业现已取得环评批复。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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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德福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存在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湖南德隆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
2019年6月30日前 |
在废水处理站的清水池(排污口)内发现一根白色胶管和一台水泵连接到处理厂,有偷排的嫌疑。现该公司已拆除了可能偷排的水泵。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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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马旺建筑材料厂原料堆场防尘措施不完善,物料输送、研磨过程中粉尘收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东安马旺建筑材料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
2019年6月30日前 |
东安县旺马建筑材料厂做了如下整改:1.原料运输带已密封;2.原料堆放场已建设围挡;3.原料进料口已进行集中密闭;4.除尘布袋进行了更换。问题已整改完毕。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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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大庆坪乡中铺里采石场无环评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极不完善,安装的喷淋除尘装置未使用,粉尘扬散严重,且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企业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整改措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真正实现源头控污。对零陵大庆坪乡中铺里采石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处罚。 |
2019年6月30日前 |
该石场已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现已整改完成。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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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东湘锰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停产以来,遗留约40余万吨电解锰废渣堆放在未做防渗措施的尾矿库内,至今未开展实质性整治,环境风险较大。 |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零陵东湘锰业有限公司,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
2018年6月17日,管理人与东湘锰业公司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目前,东湘锰业尾矿库遗留废渣约40万m³已全部处理到位。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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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浦饲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停产以来,厂区遗留几万方硫酸锰废渣仍在转运处置中,进展缓慢。 |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湖南华浦饲料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遗留污染问题,逐个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
剩余废渣4.5万方全部转移至底部做了覆膜防渗的新渣场,顶部覆膜暂存。已对废渣全部转移综合利用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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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纸业有限公司关停后,遗留白泥未覆盖,遗留黑液、槽罐污水处理现场管理混乱,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有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湘江,经永州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厂内污水排放井水样COD浓度为1504毫克/升,总排放口入湘江处水样COD排放浓度282毫克/升,PH值监测呈强碱性。 |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湘江纸业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遗留污染问题,逐个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
7月31日,市城投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内湘纸污染治理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正在修改完善方案和设计,目前正在对接有资质处置危废液的单位,施工单位已组织人员进场的相关工作,已进场安装警示标志、标牌,设立警戒线,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开始清扫车间。 湘江纸业污水管网清理工作已于8月28日进场施工;已完成厂区外马坪白泥填埋场的场勘,省环科院已完成场地调查报告及实施方案草案,8月底定稿及专家评审;6月30日已完成过期化学药剂的妥善处置;工业废渣及建筑垃圾分离工作已于8月20日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湘纸、城投三方已检查确认;已对厂区内、外暂未发现列出清单的污染源整治作出计划,随着设备及建筑物拆除进度进行污染物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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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资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尾砂库未按省夏季攻势要求开展闭库工作,尾矿库无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废水通过竖井直排坝体下游山塘。 |
整改目标:加大关停工业企业遗留问题治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已关停企业处理好遗留的污染问题。由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永州市资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针对存在的遗留污染问题,逐个制定治理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整治到位,由当地县区政府落实兜底措施。 |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
1.按选矿工艺要求,选矿尾砂添加石灰水混合后经管道输送排至尾砂库,中和沉淀后的澄清水经竖井和涵洞排至下级水池进行二次沉淀,并对大部分选矿尾水进行了回收再利用,剩余部分尾水达到相应标准后排放。按照省第六环保督察组要求,2018年8月6日,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谱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尾砂库溢流口、沉淀池、尾矿库下游水池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及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2.道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并要求尽快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国土部门对该公司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未取得环评批复及采矿权之前不得组织生产。 3.因该公司被国土、环保部门责令停建、停工,且根据湖南谱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6日的监测结果表明,山塘水质达标。综上所述,问题已整改到位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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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珠山镇保留锰矿区未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有序开采,山体裸露现象严重,雨水冲刷水未能实现全面收集处理,环境污染隐患较大。 |
整改目标:加强矿山管理工作,做好已关关停矿区的生态恢复。整改措施:对保留、关停、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摸排,建档立册,根据不同地貌及生态破坏情况,采取平整土地、客土回填、播撒草籽、种植树苗和藤类植物等措施,坚决恢复生态环境。零陵区要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对珠山镇保留矿区进行合法规范有序开采。 |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
零陵区对所有锰矿区制定了环境恢复方案,已对矿区进行修复,新开采区实现边开采边恢复。已将此类问题全面整改,矿区严格按规定有序科学开采。 |
R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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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过去掠夺式开发,粗放式开采严重,东安县大庙口钨矿区、道县锡矿、宁远九嶷山铅锌矿、蓝山太平铅锌矿等已关闭矿区遗留环境问题较多,整治资金缺口大,生态恢复进 展缓慢。 |
整改目标:加强关停矿区的生态恢复。整改措施:对保留、关停、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摸排,建档立册,根据不同地貌及生态破坏情况,采取平整土地、客土回填、播撒草籽、种植树苗和藤类植物等措施,坚决恢复生态环境。零陵区要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对珠山镇保留矿区进行合法规范有序开采。各相关县区要对东安县大庙口钨矿区、道县锡矿区、宁远九嶷山铅锌矿、蓝山太平铅锌矿等遗留问题较多的已关停矿山,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坚决按期完成生态修复和固体废弃物处置任务。要积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包等优惠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
按照具体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 |
2019年5月25日,项目变更实施方案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6月24日通过了初步设计评审。目前完成投资约500万元,具体如下:4号渣堆完成治理,220立方米(约400吨)二类废渣外运到红狮水泥协同处理,砌挡土墙38米和防雨水沟280米,对一类废渣实施风险管控,生态复绿2000平方米;3号渣点完成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已完成):830立方(约1500吨)二类废渣外运至红狮水泥厂处理,一类废渣2700立方米转运至1号渣点处理,砌挡土墙17米,生态复绿1200平方米。1号和2号渣堆完成9500立方(约17100吨)二类废渣外运,修建挡渣墙70米,修建水沟约200米,一类废渣处置完成约7万立方米,生态复绿约3000平方米。预计10月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并申请竣工验收,可提前2个月完成项目治理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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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环保部门受编制所限,官多兵少,机关运行主要靠从县区单位抽人维持,混岗混编现象严重。市县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装备配备不足,对一些污染因子还缺乏采样监测能力,尤其是部分县区还不能满足常规监测工作需要。 |
整改目标:优化环保部门队伍结构,强化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保障。整改措施:在机构改革中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对市县区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适当增加环保部门人员编制,调剂解决部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解决人手紧缺的问题。合理调整市县区环保部门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增设内设机构,适应上下对口的工作需要。加大环保部门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环保相关专业人才,增加专业人才数量,逐步改善专业人才结构,奠定环境保护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石。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全市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在重点流域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交界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重点控制区域及入河口考核断面,以及良好湖泊、大型水库等区域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建设全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体系,中心城区2020年底前建成一座颗粒物观测组分站,完成城市重点区域监测小子站和网格化监测微站的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县区污染源监测平台联网。 |
2020年底 |
我市各县区正在积极制定机构改革方案,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也在有序推进,待三定方案制定完成将对有效抑制混岗混编问题。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局拟引进12名优秀专业人才,更新了一批监测仪器,以提高环境监测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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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法车辆配备少,不能满足执法检查需要。 |
整改目标:完成基层车辆保障。整改措施:按照行政执法部门的标准,保障环保部门执法用车,配备执法装备和服装,单列并保障执法工作经费,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
2019年6月30日前 |
我市将环保执法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待机构改革完成,财政经费到位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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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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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府其他承担有环境保护职能的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更显薄弱,存在职责职能不清晰,机构不健全,力量配备弱等问题。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相关职责没有按省、市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调整到位,因此机构及人员配置问题未很好解决,造成部分领域环境监管形成空白或不到位。 |
整改目标: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议事协调职能,配齐配强专职工作力量,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充分运转发挥。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根据机构改革后环保职能调整需要,研究出台我市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在部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 |
持续推进 |
各县区正在积极制定三定方案,待环保系统垂改完成,机构改革完成,依照三定方案全面落实机构职责,有力保障环境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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