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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4/2024-03062 分类:  
发文机关: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10-08
名称: 2023年度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
文号 :    
2023年度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
2024-09-30           来源: 市文旅广体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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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说明: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推进领域内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融合发展。

(三)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相关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八)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九)指导推动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和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按规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全市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法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实施许可监督管理,根据省星评委授权开展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复核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旅游区(点)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监测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广播电视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全市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卫星电视安装和使用等相关工作。

(十四)培养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六)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17个,具体是:办公室(法规信访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宣传科、财务科、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科技教育与安全播出科、产业项目科(扶贫工作办公室)、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科(红色旅游指导科)、推广传播与交流合作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广播电视管理科、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文物管理科16个科室,机关党委1个内设机构。

决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本级;

2、下属财务未独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市文化研究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下属财务独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市美术馆、市广播电视监听监看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291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43万元,增长6.63%,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2023年度支出总计291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43万元,增长6.63%,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1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8.29万元,占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42万元,占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1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78万元,占53.94%;项目支出1344.93万元,占46.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85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2万元,增长5.2%,主要是因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收入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5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2万元,增长5.2%,主要是因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7万元,增长3.39%,主要是因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4.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0.93万元,占77.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3万元,占15.6%;卫生健康支出52.84万元,占2.45%,住房保障支出94.82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4.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5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5%,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3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为年中追加安排的2023年国内游客抽样调查和住宿单位核查工作经费、2023年湖南省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2023年市本级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经费、省级文化和旅游真抓实干奖补专项资金、文旅产业联盟工作经费、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永州千年书法大展、一码游永州全域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永州市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永州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建设、往来款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为年中追加安排的“永州故事汇”文旅微视频拍摄项目、大美永州大穿越活动、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市文旅广体局“大美永州”大穿越活动、永州冠名旅游专列首发仪式、永州市运动员参加湖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奖励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整基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为年中追加安排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2021-2022年退休人员绩效。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为年中追加安排的本单位遗属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9.21万元,支出决算为48.0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为年中追加安排的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款。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0.21万元,支出决算为94.8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4.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6.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67.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5%,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9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7.72万元,增长9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因文旅项目需要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8.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因文旅项目需要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的93.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以及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64万元,减少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以及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更新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2年本单位均无更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移交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6万元,占46.8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36万元,占53.18%,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湖南省文旅厅组织的2023年湖南重大文旅产业项目欧洲两国招商推介活动,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活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因公手续办理费、境外保险费、境外地接服务费、司导服务费、司导住宿及用餐补助费、境外公务活动及翻译费、服务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0个、来宾730人次,主要是文旅调研、文旅宣传、重大活动赛事举办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无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0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3.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追加安排的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7.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追加安排的2023年承办,参加省级体育赛事项目2023年湖南省篮球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023年湖南省老年门球锦标赛、2023年湖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U18组)、202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湖南永州站)、湖南省青少年武术锦标赛、湖南省社区运动会海选赛、举办全民健身系列赛事及体育宣传推广培训等系列活动、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训练器材购置及体育科研项目、永州市中心城区健身器材购买及维修。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降低2.5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05万元,用于召开永州市文旅(深圳)推介会,人数207人,内容2023年永州市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系列活动.深圳重点产业招商推介会召开2023永州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会议,人数72人,内容部署和安排有关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组织2023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现场教学;召开第二届全国自驾俱乐部大会暨湖南自驾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调度会,人数28人,内容为调度第二届全国自驾俱乐部大会暨湖南自驾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安排全年文旅重点工作;召开全省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部分单位和企业代表发言,安排部署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召开有关参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专家座谈会,人数7人,内容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汇报会;召开全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暨全市文旅广体工作推进会,人数80人,内容为深入分析和挖掘文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通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我省文旅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我省文旅产业家底;召开2023年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人数71人,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宣传部宣传部长会议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全省文化和旅游局长会议、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23年全市文旅广体工作;召开永州市2023年秋冬季文旅活动策划会议,人数31人,内容为研究我市秋冬季文旅营销策划推广方案,听取全市秋冬季重大文旅活动筹备情况,研究讨论我市主打文旅产品和旅游精品线路优化落地以及媒体宣传工作。

2023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4.17万元,用于举办全市红色旅游和等级景区高质量发展培训,人数37人,内容为关于红色旅游专题讲座,关于A级景区专题讲座,宣布市级景评员聘任名单并颁发聘书;举办全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培训,人数29人,内容为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解读,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点,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法,统计报表的发放及填表说明,调查工作的其他注意事项;开展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技术及工勤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培训;举办2023年体彩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人数397人,内容为责任彩票知识培训,彩票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体育彩票相关管理规范,体彩玩法知识,消防安全教育。

2023年本部门赛事活动,开支190.92万元。用于举办202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湖南永州站),预算总金额190.92万元,实际支出190.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参赛所必须的赛事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建筑服务劳务费、公开招标代理服务费、宣传制作安装费、广告制作费、文旅农产品展销会活动费、龙舟看护及现场区域管控现场秩序维护费、租车费、保安服务费、水马栏杆及线材设备租赁费、志愿者服装费、活动用用水费等支出。

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额的27.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81%。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负责人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8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参加省级体育赛事项目”、”202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湖南永州站)”“举办全民健身系列赛事及体育宣传推广培训等系列活动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3.4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因而,未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均已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和整体绩效自评,无需开展部门评价。

组织对本单位及未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3.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在永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全力打造文旅千亿产业、加快建设文化生态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只争朝夕抢抓文旅复苏机遇,凝心聚力共谋文旅融合发展,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亮点纷呈。年初工作目标和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自评得分100分。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

产出年初目标情况及分析。

年初目标: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开展“一县一品”“自驾游永州”等文旅活动2个;景区品牌创建2个; 创新开展永州文旅专题宣传推广1次;④主办全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2次,举办有影响力的省级体育活动2次;⑤;全年举办非遗培训班1次,开展非遗进校园、景区活动1次;⑥规模以上文旅企业个数160个。⑦开展引客活动或举办专题旅游营销推介会2个。

履职目标实现: 开展文旅“打非治违”或专项整治行动2次开展文旅安全生产督查检查2次。

完成情况分析: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柳子街区成功创建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九嶷山景区顺利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零陵周家大院、永州森林植物园、祁阳唐家山、双牌花千谷·月湖、江永千家峒等5个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双牌青龙洞景区成功创建3A级旅游景区,现有4A级旅游景区20家,3A级旅游景区35家,总量居全省第二。开通深圳-永州旅游专列,在广州、深圳高铁站、长沙地铁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举办2023永州市文旅(深圳)推介会,掀起热议永州旅游、向往永州“打卡”热潮,全市“引客入永”2880万人次,其中大湾区游客数达700万人次;围绕“千年打卡地·此处是潇湘”文旅品牌的持续营销推广,陆续举办了“到永州过大年”春节系列活动、第二届全国自驾俱乐部大会暨湖南自驾旅游发展大会、202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湖南·永州站)等活动;④开展了元宵非遗打擂台活动、道州非遗龙舟赛、勾蓝瑶寨洗泥节、瑶族盘王节等系列非遗民俗活动,讲究原生态,点燃烟火气,尽显乡土情;⑤承办了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23年湖南省青少年水球、拳击、乒乓球锦标赛等系列体育赛事活动。

履职目标实现情况:深入推进“游客满意在湖南行动计划”,全市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8790家次,责令整改79家次,对175家违规经营场所进行了立案查处。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处级干部联系县市区制度及定人定点定岗制度。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目标:.

履职效益:实现文旅综合收入440亿元; 实施文旅项目投资额100亿元;③ 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文物事业发展。

满意度指标: 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完成情况及分析:

履职效益完成情况:全市共接待游客总人数5430.1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39.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71%、44.93%。 全市22个文生旅重点项目,2023年度计划投资40.82亿元,实际投资55.11亿元,完成率137.09%。全市共完成签约文旅项目41个,总投资98.34亿元。全市新开工文旅项目25个,总投资93.17亿元,实际投资20.09亿元。③ 2023年全市规上文化、旅游及相关企业共有1019家,营业收入345.61亿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29.8%,全省排第4,同类市州排第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2.1%,全省排名第5,同类市州排名第1。④ 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等制度,政务服务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在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职责、行业发展规划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管理相关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推动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全市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监测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广播电视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全市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卫星电视安装和使用等相关工作;培养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资金管理,有效地控制了运行成本和管理效率。同时,我们也积极开展业务,以提高我们的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我局无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都是按照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和要求进行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制度进行管理、中央、省级及市本级专项资金都由市财政局拨入我单位账户,再由我局或者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我局都严格按照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与申报计划、下发文件要求相符,无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从上述各方面来看,我单位的预算绩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运行成本低,管理效率高,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明显,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运行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管理效率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主要体现在全市共接待游客总人数5430.1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39.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71%、44.93%。全市22个文生旅重点项目,2023年度计划投资40.82亿元,实际投资55.11亿元,完成率137.09%。全市共完成签约文旅项目41个,总投资98.34亿元。全市新开工文旅项目25个,总投资93.17亿元,实际投资20.09亿元。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体现在文旅产业强劲复苏,文化事业更趋繁荣,全域旅游提质升级,城市名片持续打响,广大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旅游出行更加方便,休闲游乐更加多元上。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服务满意度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部门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部分


1.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2023年度市文旅广体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市文旅广体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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