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机制,永州市水利局制定公布实施《全市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第一批)》,包括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2023年以来,永州市水利部门坚持水利执法“便民、为民”原则,深化水利法治建设,加快探索新形势下水利执法的新路径,改进和创新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方式,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关于印发《永州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第一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