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4日,新田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多个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祥佐,副主任刘志斌分别参加。
检查组先后前往枧头、石羊、三井、金盆、陶岭、新隆、新圩等乡镇,深入部分养殖企业、污水处理厂、水利建设项目等地,采取现场察看、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查阅文件、座谈研讨等形式,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管理、水质提升、水体污染防治等内容开展水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新田县水法“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
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将水法“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列入今年工作要点安排,自6月起,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多次执法检查,重点就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履职、水环境治理、水质提升、水资源保护和宣传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相关乡镇负责人分别汇报水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的情况,与会人大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就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李祥佐对各乡镇贯彻实施水法“一法一办法”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他表示,水法“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既是环境问题,也是事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的民生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水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重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不断优化水生态环境,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现保水护水;要严肃认真、高效有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和水源地保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治意识,推动营造全民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来源;新田县水利局
一审:肖娣
二审:王江本
三审:刘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