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理区水利局: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5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湘水办函〔2025〕2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全市28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县市区水利局于2025年4月1日前公布小型水库安全“四个责任人”名单。大坝安全“四个责任人”名单应通过主流媒体公布,同时在大坝醒目位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永州市2025年度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永州市水利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