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1/2025-0817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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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国培计划(2025)”永州市本级统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市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398号),以及永州市教师培训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
“国培计划(2025)”永州市本级统筹项目设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四大类,共10个子项目,详见《项目设置计划表》(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高水平大学、师范院校、党校(行政学院)、教科研训机构,且具备丰富的书记校长、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经验,拥有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与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具备良好的培训环境与设施条件。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市教育局发布“国培计划(2025)”永州市本级统筹项目计划及相关要求。各申报单位应明确统筹管理部门与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管及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所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征集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资质材料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附件2)对申报材料逐项打分。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全程监管评审过程。
4.综合评议。评审专家组合议评审情况,报市教育局党组审定。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培训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等,证书图片或PDF文档)。
2.近三年内已完成的任意一个培训项目完整资料(项目自评报告、通知、方案、培训手册、学员培训成果等)。
3.《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五、其他事项
1.严禁承办单位将培训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实施。
2.项目培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在10天内提交报账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工作说明,经具体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处理。
3.“国培计划(2025)” 永州市本级统筹项目原则上10 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市教育局教师培训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4.申报单位需提交一式两份盖章纸质申报材料,于4月16日17:30 前邮寄或送达永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同时,将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档压缩打包(文件命名格式为:子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如“国培计划(2025)”永州市农村初中骨干教师新课程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文档格式为Word或PDF),发送至邮箱:yzjsgzk@163.com。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0746-8211005(永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
邮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59号
监督电话:0746-8211022(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