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1/2025-0817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参加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我市4-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有意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考生根据测试点公布的报名测试信息,到相应的测试点进行咨询与报名(见附件)。
2.测试点不接受委托机构报名,如因委托行为造成经济及其它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联系受托方处理。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测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4.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三、测试费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语测〔2024〕2号)规定,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
四、测试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考生到测试所在的测试点领取纸质证书,具体时间以测试点通知为准。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永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