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履职依据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4311000022/2023-00506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3-03-16
名称: 关于《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    
关于《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03-16           来源: 监督与考核科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于《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有企业积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夯实财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全面提高监管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加强财务风险防控,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资〔2020〕30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总计18条,主要内容为

1-4条主要阐述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管理内容。

5-6条明确了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职责和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责。

7-15条主要明确监管企业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重大财务风险、会计信息监管、内部审计制度及企业日常重大财务活动的其他事项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内容。

16条主要明确对于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责任追究。

17-18条明确了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及文件有效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