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记者 王晶)12月22日上午,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专题介绍《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并解答我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水质监管、费用问题等公众普遍关注问题。
今年7月,市政府办正式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管理、费用管理、附则等六大项内容,明确了相关概念、管理部门、规划建设要求、运行维护、水质管理和费用问题等。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3日印发的《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比较,新的《办法》一是对二次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及二次供水单位作出了新的定义;二是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既考虑了依法依规,又便于规范统一管理;三是为从源头规范和完善二次供水服务,鼓励实行统建统管模式;四是《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用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高层住宅建设始于2004年,2008年以后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已竣工的小区住宅有400多个,其中高层住宅200余个,高层住户约8万户,占居民用水户60%。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自2019年开展以来,目前已接管二次供水项目54个,其中在建项目15个;接管加压泵站数量15个,在建加压泵站3个。
-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