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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永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七项举措》
  • 2024-07-22 14:55
  • 来源: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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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台过程

4月21日,我局经多方调研,参照省内已出台同类政策的市州,在《永州市中心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永住建发〔2022〕11号)文件的基础上,拿出了修订稿,并充分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24个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后,于5月底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进行了修改。

7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副市长唐克俭、夏葛桉等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冷水滩区、零陵区、经开区的主要负责人对《若干措施》进一步讨论和修改,要求本着面向百姓、通俗易懂的原则,将原来的十三条措施压缩到七条,形成了目前的《七项举措》。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永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七项举措》有效期为一年。总共7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需求方面,主要有四条措施:一是实行购房契税补贴。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且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25%对购房人予以补贴;符合生育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并缴清契税的,二孩家庭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二是解决子女入学学位。这一点跟2022年政策一样。三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加大公积金贷款额度。四是符合条件的公寓可以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五是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由市住建局定期公布中心城区“交房即交证”房地产项目名单,让市民买房放心。

第二,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主要有两条措施:一是鼓励房企团购让利销售。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团体等组团购买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对团购合理合规让利销售,给予优惠。二是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价款。本措施有效期内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意向摘牌人按起始价20%缴纳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即办理土地出让审批相关手续;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中标后缴纳50%土地出让金,可以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款在12个月内分次交清。

四、贯彻实施意见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交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共同作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好《七项举措》。一是全力推动稳住房地产市场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各房地产企业要增强信心,把握好政策的东风,提升住房品质,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二是全市各县市可参照执行《七项举措》,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举措。三是准确把握“三区两城”的发展定位和“一核两轴三圈”的发展路径,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全面推动永州房地产业和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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