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永州市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9】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规范全市各级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全面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确定目标,提出要求,全面部署。现对《实施方案》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深刻吸取湘潭县2019年“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全市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城乡集贸市场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即:坚决依法取缔马路市场、规范城乡集贸市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
第二部分整治时间及范围。专项整治时间从发文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整治范围,一是全市境内在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马路市场;二是在城区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各类马路市场。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依法取缔或搬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严格管控不能及时清退的马路市场;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步伐,积极引导临时交通管制的马路市场搬迁转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等。
第四部分阶段实施。分集中整治阶段、统筹规划建设阶段、新建市场及搬迁阶段、规范管理及巩固提高阶段。
三、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目标明确,举措有力,责任分解到位,操作性比较强,总体上有三个方面亮点:一是坚持综合协同治理。《实施方案》明确马路市场整治按照“县区负责、乡镇街道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并规定了商务、公安交警、交通、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等部门的职责。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实施方案》明确市安委办在暗访抽查中发现应取缔未取缔、应搬迁未搬迁、暂时不能取缔或搬迁但管控不力的马路市场,按照《永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由市政府领导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注重提升群众获得感。《实施方案》规定参照《湖南省农贸市场改造规范》《湖南省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引导个体经营户和流动摊担入市经营,确保实现“摊清、人清、路畅”,着力强化人民群众“看得见、可感受”的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