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创新安置模式,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
传统实物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被征收群众需长期在外租房过渡,财政需持续承担高额过渡安置成本;货币补偿资金拨付集中,两类安置渠道均难以持续、均衡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安置需求。依据湘建房〔2026〕54号《关于做好房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借鉴株洲、湘潭、祁阳等地实操经验,我市制定出台本《办法》。通过房源超市归集、数字化闭环管控、专项资金专户监管等配套机制,叠加群众置业优惠、刚性资金兑付保障,积极引导被征收人优先选择房票安置,系统性提升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安置工作质效。
二、惠民红利叠加,给予多重实惠激励
一是三重补贴同步享受。选择房票安置房票金额建议不低于总补偿额度80%,剩余补偿款项可申领货币补偿;可获5%专项安置奖励,奖励全额计入房票总额;24个月有效期内持票购房,按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资金利息;完成不动产登记后,依规全额补贴其实际缴纳契税。二是流转拆分灵活便捷。房票实行实名制一户一票,有效期内可依规办理转让、赠与、继承,相关流转业务须至线下窗口备案;购房可按需拆分票面金额,单套房屋仅可拆分一次,拆分后剩余金额不足票面总额10%可申请现金兑付。三是现房置业缩短周期。官方房源超市统一归集中心城区合规现房、准现房,群众持票即可看房选房、快速入住,有效缩短安置过渡期。
三、提振房企信心,健全资金保障构建良性循环
1.专户监管足额保障资金兑付。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资金纳入市、区两级财政统筹预算,实行专项资金专户封闭管理。房企提交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完成资金兑付。2.房地联动打通开发闭环。房企房票结算回款可直接用于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构建“卖房回款—拿地开发”可持续发展链条,支持本土房企深耕我市房地产市场。3.释放稳定购房需求。统筹搭建线上房源超市,面向现房、准现房企业开放入驻;入驻房企须将房票视同等额现金使用,吸纳房票安置征拆群体刚性购房需求,有效消化存量商品房、释放楼市消费潜力。
四、温馨提示
1.本文为政策通俗解读,房票安置全部操作规范、权责界定以《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文件为准。2.被征收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业务咨询,可前往市住建局15楼房票服务窗口现场问询。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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