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7〕12号),要求从七个方面加大力度,全面推动我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主要内容:一是加强项目策划储备。要求各地做好传统基础领域的总体规划和项目储备,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建立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统一纳入国家发改委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要求各市州发改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指导项目单位填报、完善入库项目信息。对列入PPP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分批推进。二是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依规履行投资管理程序。编制PPP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运作方式、社会资本方遴选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方案、合同结构与主要内容、风险分担、保障与监管措施等。对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括PPP项目实施专章,不再单独编写实施方案。三是建立项目联审机制。由各级发改部门牵头,会同财政、规划、国土、审计、法制等相关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必要时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意见。通过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按规定需报当地政府批准的,应在报批同意后开展下一步工作。四是加快推进项目落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结合地方实际和项目储备情况,遴选优质项目,积极开展项目推介。要求各市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PPP项目推介发布会,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搭建平台。五是全面规范项目实施。对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依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公平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作为合作伙伴,依法规范签订项目合同,细化完善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全面、规范、有效。项目结束后,要适时对项目效率、效果、影响和可持续性等进行后评价,科学评价项目绩效,不断完善PPP模式制度体系。六是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各市州要通过PPP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解读、项目推介发布,以及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宣传,提高各方对PPP的认知程度;适时组织PPP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七是健全PPP推进机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简政放权,健全完善PPP项目信息公开、风险防范、监督和退出机制,建立规范的合作机制,开展项目督导调研和跟踪服务,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市场规则和合同约定,平等参与和协商,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