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第6批重点工业产品(棉纱、线等22类)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2016年第6批重点工业产品(棉纱、线等22类)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省质检院等有关省级质检机构:
《2016年第6批重点工业产品(棉纱、线等22类)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已经省局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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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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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批重点工业产品
(棉纱、线等22类)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棉纱、线等22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产品及地点
1. 棉(涤/棉、苎麻等)纱、线。
2. 机制纸及纸板。原纸、纸板。
3. 生活用纸制品。抽提纸、餐巾纸、湿巾纸、卫生纸等。
4. 危险化学品气体。工业用氧、溶解乙炔、氩气、液体二氧化碳等。
5. 其他化工原料。已内酰胺、纯碱、烧碱。
6. 其它人造板。胶合板、实木地板、竹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实木复合地板、饰面人造板、基材用纤维板。
7. 橡胶制品。橡胶弹簧、橡胶支座、橡胶缓冲件、SBS橡胶等。
8. 危化品包装物。金属罐、塑料桶、瓦楞纸箱、水泥包装袋、复合塑料编织袋等。
9. 焊剂。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埋弧焊剂等。
10. 石墨及炭素制品。石墨电极、石墨异型件、石墨球等。
11. 铸造生铁及制品。生铁、铸铁井盖等。
12. 有色金属及制品。铜、铅、锌、锑、镍、银、锰、电解铝等。
13. 输电通信铁塔。铁塔、线路金具。
14. 磁力设备。电磁搅拌器、起重电磁铁、电磁除铁器等。
15. 变压器。
16. 电线电缆。
17.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18. 家用电器。室内加热器。
19. 汽车配件。
20. 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箱、消防风机、防火门等。
21. 仪器仪表。互感器、电工仪器仪表。
22. 防爆电气。隔爆斩波器、隔爆型电动机、隔爆或隔爆兼本安型变频器、防爆接线盒、防爆灯具等。
上述产品全部从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内能够证明是合格的待销品中随机抽取。
各承检机构抽查样品批次及检验依据见附件。
二、承检机构
1. 棉(涤/棉、苎麻等)纱、线,由省纤检局承检。
2. 机制纸及纸板、生活用纸制品、危险化学品气体、其它化工原料、其它人造板、铸造生铁及制品、输电通信铁塔、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消防器材,由省质检院承检。
3. 橡胶制品,由省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质检中心承检。
4. 危化品包装物,由省质检院和省包装产品质检站承检。
5. 焊剂,由省焊剂产品质检中心承检。
6. 石墨及炭素制品,由省石墨产品质检中心承检。
7. 有色金属及制品,由省有色贵重金属质检中心和省锌锰产品质检中心承检。
8. 磁力设备,由省磁力设备质检中心承检。
9. 变压器,由省变压器质检中心承检。
10. 电线电缆,由省质检院和省电线电缆质检中心承检。
11.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由省质检院和省电器质检站承检。
12. 仪器仪表,由省计量院承检。
13. 防爆电气,由省有色冶金机械质检站承检。
三、检验依据及检验要求
本通知确定抽查的产品,其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要求、判定原则等,凡是国家质检总局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中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没有规定的,各承检机构根据相关产品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制定《××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并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局备案。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电子文本在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子网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专栏下载。
四、完成时限
本方案下达后各承检机构即可组织产品抽样。
棉纱线、机制纸及纸板、生活用纸制品、其它化工原料、其它人造板、橡胶制品、焊剂、石墨及炭素制品、铸造生铁及制品、输电通信铁塔、磁力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防爆电气于9月23日(星期五)前上报检验结果;
危险化学品气体、危化品包装物、有色金属及制品、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于10月25日(星期二)前上报检验结果;
室内加热器、消防器材11月15日(星期二)前上报检验结果。
上述产品抽查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随出随报,便于抓早抓实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报表式样可从监督质检群、分类监管群下载)。
五、有关要求
1. 承检机构在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抽样前,需列出生产企业名单,经省局确认、加盖“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检查专用章”、并出具“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介绍信”后,方可对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产品抽样。
2. 抽样人员应主动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监督抽查文件、抽样介绍信、拟抽查生产企业名单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 承检机构按规定时限完成样品检验后,应及时将生产企业抽查产品的检验结果录入《湖南省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平台》。检验报告按以下规定发送:合格检验报告,相关市州局一份,受检企业一份;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全部送省局(其中两分配抽样单)。
4. 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市州质监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处理结果于2017年1月30日前书面上报省局。
附件:第6批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表
附件
第6批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名称) |
企业(家) |
抽查 批次 |
抽查规范名称及编号 |
1 |
棉(涤/苎麻等)纱、线 |
25 |
5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2 |
机制纸及纸板 |
30 |
6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3 |
生活用纸制品 |
30 |
60 |
根据不同产品分别选择CCGF301.1~301.3 |
4 |
危险化学品气体 |
90 |
20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5 |
其他化工原料 |
50 |
10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6 |
其它人造板 |
60 |
60 |
胶合板、实木地板、竹地板、木质地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实木复合地板、饰面人造板、基材用纤维板分别依据CCGF407.2~407.10 |
7 |
橡胶制品 |
20 |
5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8 |
危化品包装物 |
240 |
480 |
危险化学品包装CCGF608.1,其它包装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9 |
焊剂 |
25 |
5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0 |
石墨及炭素制品 |
50 |
5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1 |
铸造生铁及制品 |
15 |
2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2 |
有色金属及制品 |
100 |
20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3 |
输电通信铁塔 |
15 |
2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4 |
磁力设备 |
25 |
5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5 |
变压器 |
15 |
2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6 |
电线电缆 |
75 |
150 |
电力电缆CCGF708.1,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CCGF708.3,其它电线电缆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7 |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
150 |
30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18 |
家用电器 |
50 |
50 |
室内加热器CCGF201.4 |
19 |
汽车配件 |
30 |
50 |
根据不同产品分别选择CCGF606.1~606.9 |
20 |
消防器材 |
30 |
40 |
手提式灭火器CCGF607.1,其它产品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21 |
仪器仪表 |
20 |
30 |
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22 |
防爆电气 |
25 |
50 |
CCGF605.1 |
合计 |
1170 |
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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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危化品包装物、有色金属及制品、电线电缆、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均涉及到两个承检机构,任务安排另行通知。
2、危化品包装物、电线电缆试行“双随机”抽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