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新田县实际情况,市场和质量监管体制改革,撤销了原工商局派出机构(龙泉工商所、莲花工商所、新圩工商所、枧头工商所、石羊工商所),设立了5个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管分局,其中龙泉分局为直属分局,其他分局为派出机构;7个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
新组建的5个分局和7个乡镇所将根据县局的委托授权实施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内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骆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