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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2016-01-06 16:00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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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5〕14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发展,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既是《献血法》明确赋予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更是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为无偿献血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各地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长效考核机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要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有序开展。要将无偿献血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无偿献血工作能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和单位;市政府将对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部门的无偿献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或者无偿献血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责任督办,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或当事人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保障民生的高度,主动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建立联动机制,解决我市无偿献血宣传影响不够、公益氛围不浓、民众热情不高的问题。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和支持无偿献血宣传,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要针对农村等无偿献血相对薄弱的重点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无偿献血理念,消除民众对无偿献血的误解和偏见宣传部门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体系,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为设立专门栏目、刊登有关公益广告提供支持;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为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和街头采血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中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加强《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鼓励适龄健康师生参与无偿献血。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并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组织。

三、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额度适当、切实可行的无偿献血者营养补助标准和政策鼓励。要切实做好流动采血车、固定献血房车的摆放场地规划、水电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良的献血环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要把对各级医疗机构、各中心储血点督导检查纳入卫生计生工作重点目标考核;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认真遵守临床用血技术规范,加强临床用血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和评价制度,提高临床用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市中心血站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合理开展团体招募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保证全年采供血量的稳定和平衡;要加强血液质量控制,通过开展核酸检测等方式,确保血液质量万无一失。财政部门要为血站业务工作开展,特别是核酸检测等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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