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函〔2014〕149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
《永州市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
永州市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深入推进我市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简称“治未病”)服务工作,提高“治未病”临床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14〕146号)及《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中医“治未病”能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中医药〔2014〕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步伐,大力培养和提高“治未病”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通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全市“治未病”服务网络,增强“治未病”服务功能,提升“治未病”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治未病”平台建设。市中医院要进一步完善“治未病”中心建设,配备中医体质辨识、中医保健等诊疗设备,制订和实施高危人群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指南和诊疗方案,开展服务效果总结、分析及评价工作,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
(二)深入基层开展“治未病”服务。发挥市中医院技术和指导中心功能,为基层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一是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定期深入基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健康讲座、发放中医“治未病”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等,为基层群众提供“治未病”知识指导。二是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评估。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评估服务,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状况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为个体进行自我保健和适当的健康干预提供依据。三是开展中医健康干预和中医康复治疗服务。依托相应的仪器设备,由专业人员开展一些简单可操作的中医药干预项目,包括推拿、针灸、刮痧、贴敷、小儿捏脊、饮食起居指导等。建设期每月下基层4次,随车至少安排5名工作人员,包括1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1名护士、1名技师和1名司机,平均每次提供咨询、健康评估、干预等服务不少于150人次,每次健康宣教受众达300人次以上。
(三)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队伍建设。由市中医院牵头,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内现有医生尤其是西医师的培训,每年开展培训3-4次,丰富其“治未病”知识、服务方法。推广应用适合当地居民的“治未病”服务技术和方法。逐步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人员准入制度,开展对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中医“治未病”调理师培训,每年至少开展培训2-3次,规范中医“治未病”服务行为,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人员整体素质。
(四)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的管理与指导。成立永州市“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 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市中医院院长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市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并负责将“治未病”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编委办负责在时机成熟时,成立一个独立的协调机构,统管全市治未病工作。市发改部门负责向上级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和立项工作,将“治未病”服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范畴,合理规划协调全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事业发展。市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研究制定对提供中医药服务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办法。市人社部门负责协同卫生部门制定永州“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的相关政策,将“治未病”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将治疗效果好、服务价格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增补到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支付范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服务项目,做好中药制剂的申报、审批及推广应用工作。市工商部门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调查摸底和准入监管。市经信、住建和科技部门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和农村“治未病”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市物价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治未病”服务相关项目的价格政策。市总工会负责将保健技术培训纳入帮困扶贫等工作范围。市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养老等机构的医疗保健人员培训的协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市中医院,要将“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和“瘥后防复”贯穿于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六位一体”当中,将服务对象划分为亚健康人群、老年人群、慢病人群和康复人群等,对不同服务人群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服务方案,充分发挥“治未病”的作用。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整合“治未病”信息、中西医门诊就诊信息、疾病随访管理信息、妇女儿童保健信息等,打造独具特色的信息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健康状态信息库奠定坚实基础。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能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整合针灸、推拿、拔罐、敷贴、熏蒸、耳针、刮痧、理疗、穴位注射、艾灸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制定各类人群的中医特色保健方案,开设饮食、运动、药膳、膏方进补等特色保健服务,发放慢性病简易处方、食疗药膳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广泛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指导,充分发挥“治未病”优势。
(四)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平台宣传中医药健康文化。各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各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组建专家团和中医健康讲师团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以及开展巡回宣讲、举办健康讲座、编印中医科普书籍、印发宣传画册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推广中医养生健康知识与方法,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应用“治未病”知识自主改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行为的自觉性。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治未病”知识,强化医务人员对“治未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理解“治未病”的核心内涵与工作要求,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4年)。按照国家中医管理局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启动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按要求制定工作任务,具体组织实施,按年度计划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6年)。做好项目建设的总结评估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迎接国家项目评估专家组的评估验收,进一步巩固项目建设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治未病”服务技术研究及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对中医药的投入倾斜政策。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能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在定编、定岗和绩效考核基础上,对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技术人员的基本收入给予保障。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加强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治未病”与康复服务的行业管理,根据“治未病”与康复服务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相关机构和人员,统一准入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加强日常监管。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展“治未病”服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治未病”服务能力项目建设考核评估细则,积极组织开展“治未病”服务的现场评估与指导,加强服务质量监测与控制。建立和完善“治未病”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服务效果评估研究。市财政和卫生部门要加强中医“治未病”能力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严格使用范围,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