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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的通知
  • 2016-08-25 17:32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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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6〕21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6年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2016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制度

市政府42个工作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2566项,其中行政许可133项、行政处罚1676项、行政强制149项、行政征收50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确认46项、行政奖励37项、行政检查202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257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尽可能减少和杜绝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监督管理

市直相关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8月底前出台本部门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评估。市纪检监察、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现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动态管理

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提出,经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附件:1、永州市本级下放至县区的事项(共15项);

   2、永州市市本级取消的事项(共1项)。

   3、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版本)(共2566项)(见永州市政府网站)

永州市本级下放至县区的事项.doc

永州市市本级取消的事项.doc

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版本).xls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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