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现决定开展2015年度永州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地址属冷水滩区、零陵区、市经开区行政辖区内的已授权且有效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权人在本年度法定的期限内已有效缴纳了下一年度年费。
二、资助标准
持续缴费至第6年以上(含第六年)的授权发明专利年费,最后缴费日期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以内;对在本年度内已有效实缴的下一年度年费数额(不包括滞纳金、恢复费等)进行部分资助。
三、资助受理要求
(一)申请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须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各1份):
1.《永州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如专利权人发生变更,还需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3.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主体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4.本年度有效实缴下一年度年费《专利年费缴纳收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二)资助材料受理时间:截止于2015年9月30日。
(三)资助材料面交地点:永州市知识产权局(冷水滩区河东潇湘大厦十三楼1320室)。
联 系 人:肖远辉 蒋小建
联系电话:0746-8217076 传真:0746-8218008
Email : yzsipo@126.com
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