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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2号)的通知
  • 2016-05-10 15:56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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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办〔2016〕27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2号)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现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2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2号)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 

(2016年第2号) 

一、往年四月份国内典型事故案例 

2015年4月6日18时56分,位于漳州古雷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着火重大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5人被冲击波震碎的玻璃刮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陆续到医院检查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一)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在二甲苯装置开工引料操作过程中出现压力和流量波动,引发液击,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管道焊口作为最薄弱处断裂。管线开裂泄漏出的物料扩散后被鼓风机吸入风道,经空气预热器后进入炉膛,被炉膛内高温引爆,此爆炸力量以及空间中泄漏物料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储罐,爆炸火焰引燃罐内物料,造成爆炸着火事故。 

间接原因: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管理不到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内部管理混乱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 

(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稳定运行。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地开展建设项目的设计、检测和评价等业务,对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 

3、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提高政策决策执行力。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经济效益服从安全生产的理念,克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坚决把有关政策和决策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实现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进一步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 

二、往年四月份省内典型事故案例 

2015年4月25日14时20分,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新建500T/D选矿厂工程在进行塔吊拆卸作业过程中,发生塔吊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44万元。 

(一)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无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致使塔吊失衡发生坍塌。 

间接原因:1、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项目施工管理执业资格、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及对塔吊的管理不到位;2、监理单位对施工项目及塔吊未办理相关手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把关不严、监督不力;3、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施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执法不严;5、地方人民政府该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1、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配足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细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狠抓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施工工地的特种设备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塔吊的安装拆卸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杜绝违规、违章作业,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对于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把关,对于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严格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 

3、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依法办理建设施工项目各项手续,主动配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 

4、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在全县范围对在建工地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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