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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减负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
  • 2013-09-17 16:36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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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3〕121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减负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办法》(永政办函〔2012〕158号)精神,2013年5月中下旬,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2011年以来减负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将落实减负惠农政策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研究部署,加强指导协调,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市上下形成了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2.广泛宣传,群众监督到位。各县区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对上级减负精神和惠民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及时发放了《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实行一户一卡,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同时,各地都设立了县区长热线电话和信访接待日,接受农民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3.严格问责,问题整改到位。各县区认真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综合治理,狠抓突出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宁远县在2012年组织开展了全县减负惠农政策大检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动,对发现的七个方面问题,采用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的方式整改到位,并把整改减负惠农问题与查办违规案件相结合,对有问题的责任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追责。蓝山县针对2012年10月省减负办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6个县长督办令,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和清退违规违纪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追究。

4.完善机制,成果巩固到位。各地在发放惠农补贴工作中实行了“四个严禁”、“四公开”,对农民的各种惠农补贴实行了“一卡通”发放,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开。2012年,全市对种粮农民发放的各项粮补资金达6.12亿元,惠及全市123.11万农户,从中受益的种粮农民高达449.62万人。各地还进一步完善了惠农补贴备案制,制定了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办法,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1.惠农项目资金结余量较多。新田、蓝山、冷水滩、宁远、江华、双牌等县区国土、发改部门存在滞留中央及省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农土项目资金、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的现象。

2.惠农补贴发放不规范。道县、冷水滩、蓝山、祁阳等县区2012年度的能繁母猪补贴还未发放。新田县林业局2010年至2013年的退耕还林后扶资金至今都没有发放。蓝山县2011年的早、中稻良种补贴到2012年1月5日才打卡到户。冷水滩区黄阳司镇狮子岭村2011年、2012年、2013年的退耕还林粮食补贴均打在一名叫张铁桥的账上,再由其发放给农户。蓝山县退耕还林生活补贴和能繁母猪养殖补助项目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

3.惠农补贴资金存在被挪用、抵扣和套取现象。江永、道县等县区有关部门挪用稻稻油项目资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和津补贴的差额部分。东安县横塘镇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由县林业局下拨到村,被村里挪作村务开支。双牌、新田、蓝山等县存在能繁母猪补贴抵扣能繁母猪保险费,安居工程补贴款被民政部门抵扣用于购买福彩刮刮乐和克扣种粮大户奖励补助等情况。套取能繁母猪补贴、种粮大户奖励资金、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早中稻良种补贴、玉米和油菜良种补贴、渔业成品油补贴款等问题也在一些县区仍然存在。

(二)涉农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

1.向村级组织摊派和乱收费。零陵区乡镇畜牧站、东安县横塘镇违规向村组织收取动物防疫费。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向开展一事一议的村违规收取400-800元的资料费。

2.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向农民乱收费。部分县区存在向建房农户乱罚款、违规收取耕地开垦费、收取服务费、多收费少开票、增加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3.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乱收费。一是违规收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部分县区向已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学生收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二是违规收取资料费和试卷费。江永、蓝山、宁远、回龙圩等县区部分农村中小学校中途向学生违规收取中考试卷费和语、数、英综合考试试卷费。三是违反政策规定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冷水滩区上岭桥中学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降低标准,扩大享受面。四是强行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具。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中心学校借深圳智盛捷科技有限公司“爱心资校”的幌子强行向学生推销学习机,魔法写字板。五是违规收取校服费和校牌费。江华、蓝山等县部分学校向学生收取校服费、校牌费和考试垫板费。

4.电力部门向农民筹资和转嫁工程资金缺口。新田县电力局在实施农网改造时,存在收取电表费的情况。部分村里存在违规筹资筹劳现象。

5.加重村级组织负担。各地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都超过了政策规定的500元限额标准,且超标严重。东安县横塘镇村2012年公费订阅报刊达4284元。祁阳县八宝镇大源村一年公费订阅报刊3857元。冷水滩区上岭桥镇30个村2012年村级组织公费订阅的报刊杂志款大都在1452元左右。

(三)存在违规操作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工作。

1.强行以资代劳。东安县所有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村全部进行了以资代劳筹劳。

2.超标准、超范围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东安县井头圩镇白货村一事一议项目农民筹资人平达50元;东安县横塘镇大栗山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水库除险加固违规超范围。

3.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不规范。大部分地方一事一议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以资代劳资金没有在村级账目中体现;财政奖补资金随意拨付。

三、下步工作要求

1.抓好整改。根据永政办函〔2012〕158号文件要求,对落实减负惠农政策问题突出的蓝山县国土资源局、江永县畜牧水产局、道县畜牧水产局、祁阳县国土资源局实施重点挂牌。对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工作不力的东安县横塘镇人民政府、新田县电力局、蓝山县教育局、江华县教育局、江永县允山镇人民政府、道县林业局、冷水滩区上岭桥镇人民政府、零陵区石山脚乡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实施重点挂牌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减负惠农政策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年底市里将组织考核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相关县区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2013年10月底前报市纠风办和市减负办。

2.加大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治理,确保成效。特别要加大对各种涉农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力度,突出解决好农村中小学强制向学生摊派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保险、强制学生在校搭餐等问题,重点治理好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建房办证超标准收费、先建后罚等违规问题。

3.完善举措。要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凡规定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必须实行“一卡通”发放。要加大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滞留、少发、抵扣、冒领、挪用惠农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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