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1日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通过)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在冷水滩召开,12月26日上午委员报到,27日上午会议开幕,30日上午选举并会议闭幕(如因特殊情况需改期举行,授权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通过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通过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讨论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大会发言办理落实情况的说明;
四、听取和审议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大会发言办理落实情况的点评;
五、列席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协商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预算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六、协商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七、审议通过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九、审议通过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十、审议通过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永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永州市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