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在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伟任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大喜之年、市级换届后的大干之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围绕在全省版图中增加永州分量的目标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工作干在实处、稳进提升。
这一年,我们着力统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突出抓了“三件大事”:
——始终紧扣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着力打造政治机关的最亮本色。我们牢记“检察姓党”,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把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全年、持续用劲。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四比四看大竞赛”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总牵引,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业务,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工作、具体案件上。开通“检察有话向党说”专栏,组织系列学习宣传宣讲,人员全部动起来,阵地全部用起来,引导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探索党员主体工作法,“动车党建”模式成功入选全省十个基层党建创新实践项目,省委组织部内刊予以推介,省委党校列为党建研究重点课题。我们把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力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定事项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市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每年听取一次法律监督专题报告,为检察履职给予了强有力的保障。
——坚决扛起法律监督这个主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最大关切。我们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下大力气破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自我监督问题。在敢于监督上做到依法亮剑。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端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6件、撤案12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29件次,追捕115人,追诉35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18件,已改判、发回重审1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53件次;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不当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79件,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核查出漏管对象860名,监督重新交付社区矫正115人,收监执行81人;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同案不同判”等情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8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等案件进行常态化监督,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967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开展交通安全、校外培训监管、市场主体保护等专项监督,发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307件。在善于监督上学会巧用智慧。强化接受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实施常态化案件评查,重新评查诉判不一、无罪判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3件;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有机贯通,得到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发挥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外脑智库”作用,协助执法办案359件次,确保了检察监督更专业更精准。在自我监督上更加注重刀刃向内。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落实“逢问必录”,记录报告982件,同比增长2.7倍;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强化检务督察,“四种形态”处理15人次;特别强化检察自侦案件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5人,坚决不护短,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牢牢抓住办案质量这根主轴,切实彰显公平正义的最美价值。我们牢记案件质量就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检察履职的最大价值就是公平正义,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最高检60项核心业务指标中,40项指标获评优秀,24项指标大幅提升,综合业务考评跃居全省第二。在实践中,严格把好“评查关”,强化日常办案监管,推行员额检察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四级把关制,重大案件全面实行评查制,评查各类案件731件次,评定瑕疵案件16件,不合格案件6件,问题案件减少80%。精心绘好“晴雨表”,把握案件质量考评内在逻辑和司法规律,每日一通报、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讲评,有力促进了办案提质,精品案件率创历史新高,其中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展示案例,15件案件获评全省优秀、典型案例。打准打实“问责板”,约谈案件评查疑似问题较多的员额检察官和分管副检察长11人次,对一名员额检察官作出退额处理。
各位代表,在抓关键、保重点的同时,我们始终做到“四个时刻不忘”,有力推动检察工作分量更足、成色更好。
——时刻不忘为大局服务,以高质量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永州检察为永州,把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检察工作抓紧抓实。重拳出击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577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了“1.26”“6.21”等一批大要案,起诉82人,打掉“保护伞”4个,展示“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宽严相济释放了治理效能。全面准确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不批捕1380人、不起诉2142人,有效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754件,量刑建议采纳率99%,促使8408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一审服判率高出其他刑事案件38个百分点,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30余次,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护企安商优化了营商环境。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帮助化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起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128件。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涉案企业给予合规整改的机会,经考察有效的予以从宽处理,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件,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重大工作不缺位体现了应有担当。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为零陵区夏阳村争取资金35万元,“驻”入真情,帮出实效;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开展联点共建,一类单位前三季度考核进入前十;选派12名干警开展千名干部联千企行动;抽调10名业务骨干参与全市自建房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力协助新田县应对建县以来的最大火灾;110余名干警投入零陵区“11·2”疫情防控,全市检察系统捐赠医用防疫物资20余万元,绘就了战疫一线的“永检八景”。深化监检衔接增强了反腐合力。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与监委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24人、行贿犯罪8人,成功办理了王成良、蒋青、邓晓阳等一批厅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时刻不忘为人民司法,以法治力量增进民生福祉。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件为民实事。以维权纾困传递司法温情。充分履行支持起诉职能,支持农民工追讨欠薪491件,追回欠薪740万余元,支持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案件7件,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全面开展“永检·余香520”活动,向200余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2万元,为5名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至大学毕业,既解“燃眉之急”又纾“长远之忧”。以多元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百日会战,扎实推进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落实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度,搭建“政法五老”调解平台,以公开听证打开信访人的“法结”“心结”“情结”,成功化解13件积压多年的信访矛盾。聚焦教育、住房保障、工伤社保等领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9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以公益之光照亮美好生活。依托“检察长+”协同机制,开展国土、国财专项监督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农贸市场整治等系列专项监督,通过办案督促征缴水土保持费、耕地占补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等1.1亿元,追缴生态环境赔偿金3000余万元,清理被污染土壤、水域面积517亩。
——时刻不忘办案为中心,以精进履职打造优质检察产品。抓好办案第一要务,在检察产品的供给侧精益求精、提升品质。办案规模大幅上升。全年受理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7911件10635人,同比分别增加11%和17.5%;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950件,同比增加4倍;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79件,同比增加2.3倍;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176件,同比增加29.2%。专项行动扎实有力。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秉持“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全面落实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力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牵头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将53名有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75人,牢牢守住群众的“养老钱”;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806人,同比上升32.2%;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行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7人,追赃挽损3.57亿元;开展自建房违建、违法经营及农村危房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品牌建设初具成效。“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永州样板获最高检推介;“守护一江绿、护好山林青、清新天空蓝、留住古色情、弘扬革命红、重塑土地黄”的“六彩”公益诉讼,连续5年获评全省先进;“蒋冬林工作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品牌;“同心民行”架起检民“连心桥”;未检“潇湘映山红”在全市多点开花。永州检察“百花齐放”的品牌叠加效应初步形成。
——时刻不忘强基固本,以坚实定力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全力做实做强检察工作“新基建”。队伍活力持续迸发。强化“五警”建设,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开展“5合1”绩效考核,一举扭转“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的现象。制定五年人才引进和培训规划,优化调整人员岗位,开展书记员“双向选岗”;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部门主任都上“月讲坛”,青年干警都上“微课堂”,一体强化干警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荣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省级以上表彰33人次。基层建设提档升级。坚持以点带面、补短强弱,28项“我为基层解难题”措施落地见效。组建业务指导“轻骑队”、建立驻点办案机制、开展“导师带新人”活动,助力基层检察队伍素能和办案质效持续提升。11个基层检察院荣获省级以上荣誉16个,祁阳市检察院被评为湖南省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智慧检务变道提速。跟上数字化发展趋势,为法律监督建好“船”、搭好“桥”。运用政法大数据平台、“两法衔接”平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系统,推进与行政机关、政法机关数据共享,让监督办案更有“数”,发现深藏其中的监督线索117条,成案108件,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由“盆景”变成了“风景”。检察文化启智润心。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深化“镜鉴”以案促改,打造清廉书屋,以廉洁文化涵养清风正气。建成院史馆,成为珍藏检察记忆、弘扬检察文化、传承检察精神的“历史书”“精神港”“加油站”,激励干警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加强检察文艺创作,微电影《我是一条河》荣获两项全国大奖,《山水》《捍卫英烈》等12件作品在省级竞赛活动中获奖。
各位代表,我们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过去的一年以更加开放坦诚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373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对5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抓好违法不捕不诉专题调研、精准量刑建议和撤回起诉案件专项督察,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在检察机关落实落细。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邀请参加座谈交流325人次。开办永州检察手机报,向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检察工作情况11期。真诚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405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1395条,组建融媒体中心,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等主流媒体报道1000余篇次,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一年来取得了点滴进步,我们努力打造成党委政府期待的样子、人民群众满意的样子、检察机关应有的样子更加清晰、更加笃定。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监察委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热忱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服务大局的意识更强了,但检察业务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还不够紧密,思路还不够开阔;更新司法理念的自觉更高了,但离知行合一还有差距,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仍然存在;监督办案的力度更大了,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自我监督的问题并未根除,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覆盖面不够,法律监督仍有缺位和不足;干事创业的氛围更浓了,但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还跟不上,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检察队伍的风气更正了,但慢作为、“踢皮球”“中梗阻”等现象依然存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以更有力的措施解难题、开新局。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向、聚焦、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践行检察发展新理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永州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践行“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护航经济现代化。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紧紧围绕“三区两城”建设等中心工作能动履职,扎扎实实把服务永州发展的事情办好。全力服务实体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体企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办好一批典型案件,精准“排雷”,严防“暴雷”。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既让违法违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促进涉案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的轨道。
——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力推法治现代化。勇当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把法律监督的“看家本领”做实做强做到位,更好维护法治权威、捍卫公平正义。发挥参与、跟进、融入式法律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特别强化案件评查,既评程序、更评实体,与线索移送、类案监督融合,深化监督线索案源,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助力生态现代化。扛牢“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全力守护“高颜值”永州,擦亮“烟雨潇湘”这个最大的品牌优势。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秉持最有利于公共利益维护的原则,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强化协同治理,与行政机关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新模式,实现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法律监督的有机融合,共同守护永州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让自然山水与人文历史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践行“诉源治理”理念,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巩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成果。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新形势,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适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努力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以润物无声推动矛盾隐患化解。
——践行“强基固本”理念,实现检察队伍现代化。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统领、理论武装,更加注重从政治高度处理业务问题,更加坚定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检察自觉,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履职制约,规范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立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找办法、抓落实、扬正气”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不是看不到问题,而是缺少破题的方法”“不是没有部署,而是缺少落实的力度”“不触底线红线高压线,但是缺少争先的精神”问题,形成“敢为善为、务实落实、同心同力”的生动局面,打造一支党放心、人民满意、特别能战斗的永州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团结奋斗、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州建设的壮阔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喜迎党的二十大、四比四看大竞赛”活动:2022年2月,永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喜迎党的二十大、四比四看大竞赛”活动,即:比业务能力,看提升幅度;比案件质量,看排名程度;比重点任务,看完成进度;比品牌培育,看推进力度。
2.“检察有话向党说”专栏:“永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由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带头写署名文章,部门主任、离退休干部、青年干警等谈心得体会。
3.“动车党建”模式:动车的每一节车厢都有动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动车组高速高效前进。永州市检察院探索“动车党建”工作机制,推行党员主体工作法, 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共同努力、共同发力,做到“个个是车头、院院为车厢、处处都发力、事事见成效”,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1.26”专案:永州市检察院办理的肖开武等15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5.“6·21”专案:冷水滩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武生、李文生等1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6.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于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涉案企业,督促其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既给涉案企业以警醒和教育,也给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样板和借鉴。
7.“永检八景”:在零陵区“11·2”疫情防控中,永州市检察院全力投入战疫的八幅“景象”,即:“头雁”领航、“党旗”飘扬、“大白”闪耀、守望“灯火”、“微光”成炬、温馨“港湾”、“同舟”共济、“云端”办案。
8.“政法五老”:从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司法行政人员和老律师中择优选聘,组建政法“五老”调解队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矛盾纠纷隐患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9.“永检·余香520”活动:捐助5名应届考上大学本科的贫困学生,救助200名左右的困难群众,慰问10名左右的困难干警和离退休干部。
10.“利剑护蕾”专项行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11.“五警建设”: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街面见警、群众议警、从优待警。
12.“5合1”绩效考核:统筹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文明创建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司法绩效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的一项内部考核办法,通过实实在在的奖优罚劣,做到“干多干少不一样”。
13.数据统计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20日。荣誉清单只列举了部分荣誉,故与正文统计数据不一致。
附件二
有关图表
图1: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分布图
图2:全市检察机关近两年办案情况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