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永应安函〔2025〕19 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应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永各有关单位:
《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