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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解读《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和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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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和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07-22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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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和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年7月21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和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医保发〔2025〕12号文件,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分别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18号)和《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20号)。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项目,明确医保支付政策。规范新增26项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15项放疗类价格项目,同步制定一类价格、二类价格、三类价格、基层价格的全市最高指导价。废止187项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57项放疗类价格项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遵照新的价格项目收取费用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所定价格属于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付费标准。医保支付政策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放射检查类规范整合项目。按照立项指南要求,将我市放射检查类项目整合为26个项目。整合后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按照X线检查、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磁共振检查、放射性核素平面显像、单光子发射断层显像、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核素功能试验分类设置。对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对资源消耗有差异的,细分设置了37个加收项体现差异化收费标准,如“特殊方式成像”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技术规范定义为:“单脏器薄层扫描”“磁共振单脏器磁敏感加权成像”“单脏器磁共振波谱分析”“磁共振动态增强成像”“磁共振弥散成像”“功能磁共振”“酰胺质子转移成像”等,不同特殊成像方式可累计计费;“薄层扫描”指通过计算机体层成像(CT)扫描,获取标称层厚<2mm的图像。对适用范围不同但无额外增加资源消耗的项目,设置30个扩展项,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是指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的放射检查诊断,不得与主项目同时收费。

(三)放射检查核定项目价格。按照项目对应关系,以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省医保局规定的全省基准价及我市现行项目执行价格水平为基础,以价格调整“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为总则,核定新的X线摄影成像、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增强、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等项目政府指导价。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价格减收5元。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仅在患者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下方可收取费用,实体胶片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四)放射治疗类规范整合项目。明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放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按照对应的立项指南项目执行。明确政府指导价已涵盖服务产出所需的各类资源消耗,价格构成已列明的各项成本消耗与基本物耗不得另外收取费用;同时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明确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立项指南落地前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另外,勾画靶区、三维剂量验证,分别是放疗计划制定”“放疗计划验证项目最重要的价格构成,同时临床专家也一致认为勾画靶区、三维剂量验证是放疗的必需流程和医疗质控的内在要求,因此未提供勾画靶区、三维剂量验证服务的,不得收取放疗计划制定”“放疗计划验证项目费用。

、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管理区)医疗保障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相关参数,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认真做好放射检查类放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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