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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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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政策文件:《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5年6月11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永医保发〔2025〕8号)文件,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10月31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肾功等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52号)文件,自11月21日起全省执行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中选结果,中选品规有19546个,中选产品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价格平均降幅约77%。
2025年5月28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23号)文件,对肾功和心肌酶类相关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调整,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巩固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成效,充分向群众释放集采改革红利。
二、主要内容
1.规范调整肾功和心肌酶类检测试剂集采中选产品相关的26个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落实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治理要求,取消降钙素原检测项目的各种方法学加收。
3.废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心肌酶谱常规检查”“肾功能常规检查”两个组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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