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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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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医康复类病种住院按床日付费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永医保发〔20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起草了《永州市中医康复类病种住院按床日付费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2024年4月30日,我局起草了《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医康复类病种住院按床日付费方案(试行)>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10日,向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管理区)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以及各定点医药机构征求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共计征集意见59条,采纳及部分采纳22条。2024年6月25日,综合各方意见,我局对《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医康复类病种住院按床日付费方案(试行)>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2024年6月26日,市医保局第8次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党组会建议进行了完善,形成《关于印发<永州市医疗保险中医康复类病种住院按床日付费方案(试行)> 的通知》(送审稿)。7月,通过廉洁性评估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程序。7月22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医康复类病种住院按床日付费方案(试行)> 的通知》(永医保发〔2024〕11号)正式印发实施。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