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机制,统一规范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日前,道县卫生健康局、道县医疗保障局下发《道县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两病”用药目录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及职工特殊门诊、慢性病用药县乡村一体化,切实减轻相关疾患人群用药负担。
据悉,此次列入特殊门诊、慢性病用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药品目录共234种,适用人群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以及慢特病门诊诊断、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门诊药品费用较高,需在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病人。
同时,道县对慢特病、“两病”的支付方式也进行了明确。“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诊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通过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合并其他靶器官功能损害,达到特殊门诊疾病准入标准的,继续按照特殊门诊疾病管理,按照70%比例支付,通过特殊门诊疾病保障基金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慢特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其限额内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按照70%比例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慢特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其限额内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按照80%(退休人员按照85%)比例支付。
道县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城乡居民及职工特殊门诊、慢性病用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增加药品品种、增加取药点等方式,在全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推进、同步实施,不仅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医购药,还降低了他们的用药负担,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