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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关于《永州市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缩短公示期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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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缩短公示期的说明
2025-06-20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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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通》(湘医保发〔2025〕25号)文件要求7月1日执行,且相关政策标准省文件已明确,市州仅按规定确定实施细节,结合规范性文件流程安排,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4号)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因时间紧促,我局特申请将《永州市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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