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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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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止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90日,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药店名称:湖南恒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国控维安店
地址:冷水滩区逸云路与永州大道交汇处和睦小区5栋103号
类型:中止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
中止期限: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90日)
中止原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约定
中止期限内,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结算服务。
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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