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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关于中止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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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4-12-06           来源: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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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止家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90日,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药店名称:湖南恒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国控维安店

地址:冷水滩区逸云路与永州大道交汇处和睦小区5栋103号

类型:中止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

中止期限: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90日

中止原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约定

中止期限内,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结算服务。

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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