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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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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转正核定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缩短公示期限的说明
因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转正核定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27号)中规定,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一、二、三类收费价格,并于2024年7月1日执行。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4号)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因时间紧促,我局特申请将《关于转正核定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期缩短为7天。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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