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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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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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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医保缴费致全市职工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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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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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医保缴费致全市职工的倡议书
2023-12-25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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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职工参保人:
您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以国家补贴为主的普惠性保险,是病有所医的坚实屏障,人人都参保、人人有保障已得到广泛社会共识。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是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人。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病种、“两病”、“双通道”药品、生育补助、住院、大病保险等待遇,属于困难群众的,还能享受医疗救助。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精神,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只剩7天时间。当前,全市还有少数城乡居民没有参保。如果错过了缴费期,将无法享受2024年度医保待遇。为此,永州市医疗保障局真诚倡议:医疗保障是重大惠民工程,与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健康利益息息相关。请您多向身边的亲友宣传医保政策,动员更多的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如果您的家人是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前,及时缴费。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为爱人参加医保增一份温馨;为儿女参加医保添一份爱心。按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您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为亲属人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医保。永州市医疗保障系统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暖心便捷的医保服务。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