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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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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的公告
为提升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效能,永州市于2023年9月22日开通了临时外出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服务”,参保人员除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外,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湖南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不再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含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等)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支付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61号)规定执行,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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