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67/2017-0169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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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零陵花鼓戏
零陵花鼓戏,过去通称花灯,或名调子。据史料记载,早在清嘉庆二年(1797),当地的老百姓,就有在节日里歌舞相庆的风俗。后来,零陵北域祁阳花鼓灯和南域的道县调子,通过长期交流,于1951-1952年间在零陵组合成“半戏半调”的“阴阳班子”,这个新汇合成的剧种,到1956年,定名为零陵花鼓戏。
零陵花鼓戏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的发展经历了地花鼓、草台戏、城镇剧场三个时期,除在永州境内的十一个县区广为流传外,还在邵阳、衡阳、郴州以及粤、桂、赣、黔部分地区流传。
零陵花鼓戏的表演细致入微,唱腔优美动听。旦舞手帕,丑挥纸扇,走矮步,绕着旦转圈,相互对唱的形式,十分生动活泼。零陵花鼓戏由歌舞型的演唱形式逐渐发展到唱、做、念、打等综合型的戏曲形式,以反映劳动生产、婚姻爱情以及其它社会生活为主要内容,其表演身段和形式,就是从纺纱织布、耕田种地、挑水砍柴等家务劳作和田野劳动的日常生活中经过提炼和艺术加工、配合手、眼、身、腰、步和道具的运用而逐步形成,特色十分鲜明,她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了快乐和光彩,为中华优秀文化与道德文明的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是值得保护、珍惜和弘扬的宝贵而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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