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家庭托育点办理流程查询 |
| 收文单位: |
联动处置中心 |
来信时间: |
2026-08-11 |
| 来信类型: |
求助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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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根据《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国卫人口发〔2023〕28号)要求,我想开办一个家庭托育点,要进行登记和备案,但是找不到具体的流程文件,以及资料要求。希望获得以上相关资料或者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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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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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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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6-08-17 |
| 答复内容: |
永州市零陵区卫生健康局:市民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关于您在12345政府热线咨询2026年家庭托育点备案的问题,我局已收到,具体回复如下:目前家庭托育点办理依照《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国卫人口发〔2023〕28号)执行,办理流程主要包括:1、登记:家庭托育点名称中应当注明“托育”字样,在服务范围及经营范围中明确“家庭托育服务”,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2、备案:家庭托育点登记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家庭托育点备案书、备案承诺书(附件1、2),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三)照护人员身份证、健康合格证、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材料、婴幼儿照护相关学历证书或技能等级(培训)证书;(四)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或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有关材料(自建房);
(五)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还有疑惑,请致电6223730或到零陵区卫生健康局办公楼四楼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室咨询。回访时间:2026年8月17日进行回访。满意度:满意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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