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关于报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销号资料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5个环境问题整治已全部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和销号,现将有关资料上报备案。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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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县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销号台账 | |||
永州市 | |||
序号 | 整治问题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5月21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永州市政府提供的15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边界划定材料,由于矢量数据未及时制作、校核、报送,只是经省政府公布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数量级矢量边界与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水源查询系统APP严重不符。 |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8年5月22日 |
2 | 5月22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永州市个别县区未按照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新田县未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度,宁远县、道县已公开问题清单,但未公开整治进度。 | 新田县政府 宁远县政府 道县政府 | 2018年5月22日 |
3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零陵区萍阳南路,潇水一侧岸边饮用水水源地陆域一级保护区内建设有一座“娘子岭水厂垃圾收集站”。在该站南侧观景平台处还建有一座公交调度室。 | 零陵区政府 | 2018年5月27日 |
4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冷水滩区湘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有一个码头,并且有运输货船行使停靠。 | 冷水滩区政府 | 2018年5月27日 |
5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冷水滩区湘江东路一级水源保护区岸边一个排污口,在前期实施截流但未封堵的情况下,本次督查发现其排放口上游污水提升泵站在维修期间,未采取任何应急措施,擅自将生活污水通过预留口排入雨水井,造成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直排入一级保护区域。 | 永州市城管执法局 | 2018年5月23日 |
6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冷水滩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陆域保护区岸边建设公共厕所,其中潇湘大桥下一处、肖家园集贸市场一处。 | 冷水滩区政府 | 2018年5月27日 |
7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冷水滩区湘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西岸边,有一市场名为肖家园临时农贸市场,商贩畜禽、水产现场屠杀,清洗废水直排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宰杀用具在水体内直接清洗、垃圾随意倾倒;该市场设置不符合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要求,未提供任何部门市场建设审批材料;集贸市场下游排污口。 | 冷水滩区政府 | 2018年5月27日 |
8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零陵区潇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有南津渡大桥穿越,已做雨水收集,未做应急池。无饮用水水源地标识牌和危险品禁行警示标志。 | 零陵区政府 | 2018年5月28日 |
9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零陵区潇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有香零山村桥穿越,未采取应急措施。 | 零陵区政府 | 2018年5月31日 |
10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零陵区潇水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有4艘采砂船正在作业。 | 零陵区政府 | 2018年5月23日 |
11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永州市零陵区天蓬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生猪约300头,猪舍产生的废水未做任何处理直接经明沟排入潇水河。猪粪储存场地紧邻河岸,无防渗措施。经查信访人举报属实。此外在该养殖场南侧潇水岸边有大棚种植,岸边堆放有杀虫剂, 除草剂包装袋及使用后空瓶,存在污染隐患。 | 零陵区政府 | 2018年5月27日 |
12 | 5月23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冷水滩曲河大桥菱角山水厂水源陆域以及保护区内存在轮船码头,并且在水域一级保护区内有一艘还是执法船和一艘其他船只停泊。 | 冷水滩区政府 | 2018年5月23日 |
13 | 5月26日生态部督查组交办蓝山县新田湾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内距一级保护区边界约100米处有一个烟花爆竹仓库,现储存有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 蓝山县政府 | 2018年5月27日 |
14 | 永州市新田县金陵镇金陵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有游船活动。 | 新田县政府 | 2018年4月1日 |
15 | 江华县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一家农家乐未拆除到位。 | 江华县政府 | 2018年6月15日 |
16 | 江华县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原家兴食品厂房屋未拆除,现被当地居民用做肥料仓库。 | 江华县政府 | 2018年6月15日 |
17 | 江华县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二级陆域保护区已拆除的砂场未清理到位,现场堆有设备和大量河砂。 | 江华县政府 | 2018年6月25日 |
18 | 江华县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二级陆域保护区存在木材加工厂。 | 江华县政府 | 2018年6月25日 |
19 | 道县永州市道县潇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桥梁穿越一级保护区水域,无雨水收集系统、导流槽、事故应急池。 | 道县政府 | 2018年5月18日 |
20 | 东安县紫水河新屋至伍坝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参参酒捌酒店无照经营,污水直排紫水河。 | 东安县政府 | 2018年4月5日 |
21 | 双牌县潇水饮用水水源地河西一级保护区内有一个小型木材加工厂取缔不到位,没有做到三清两断措施。 | 双牌县政府 | 2018年6月18日 |
22 | 宁远县水市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建一农庄。 | 宁远县政府 | 2018年5月30日 |
23 | 宁远县水市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存在一纯净水厂。 | 宁远县政府 | 2018年6月18日 |
24 | 宁远县潇水泠江河水源地莲花大桥穿越泠江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 宁远县政府 | 2018年6月3日 |
25 | 宁远县潇水泠江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一座水泥桥,正在建设导流槽和事故应急池,尚未完工(舜帝大桥)。 | 宁远县政府 | 2018年5月15日 |
26 | 祁阳县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浯溪水厂取水口下游湘江北岸边300米、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新埠头水厂上游湘江北岸边1700米处有制砂场。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6月15日 |
27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二级保护区浯溪公园生活入河排污口。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6月15日 |
28 | 祁阳县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南岸)约100米处有河道采砂行为。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4月1日 |
29 | 祁阳县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南岸)约350米处、470米处有采砂、制砂场。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6月15日 |
30 | 祁阳县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北岸)约200米处有水上船只餐饮活动。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4月20日 |
31 | 祁阳县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北岸边)约2.5公里处有石材加工厂。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4月20日 |
32 | 祁阳县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北岸)约2.6公里处有废品回收站。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4月13日 |
33 | 祁阳县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浯溪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北岸)约2公里处有养猪行为。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4月20日 |
34 | 祁阳县一、二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水厂取水口上、下游湘江北水域200米范围内有渔船日常停靠。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4月20日 |
35 | 祁阳县一、二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3公里处有浯溪大桥穿越。 | 祁阳县政府 | 2018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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