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 ||||||||
填表单位(盖章): 永州市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2018年4月9日 | ||||||||
问题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改措施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备注 |
1 | 永州市祁阳县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 | 一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南岸)约100米处有采砂行为。 | 取缔采砂行为,将采砂船拖离饮用水源保护区或拆除。 | 2018\6\15 | |
2 | 永州市祁阳县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 | 一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南岸)约350米处、470米处有采砂、制砂场。 | 1、取缔采砂行为,将采砂船拖离饮用水源保护区或拆除。2、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清场地,并对场地复绿还岸。 | 2018\6\15 | |
3 | 永州市祁阳县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 | 一级 | 旅游餐饮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北岸)约200米处有水上船只餐饮活动。 | 取缔餐饮经营活动,停止排污,将船只拖离饮用水源保护区或拆除。 | 2018\6\15 | |
4 | 永州市祁阳县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 | 二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北岸边)约2.5公里处有石材加工厂。 | 停止排污,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清场地,并对场地复绿还岸。 | 2018\6\15 | |
5 | 永州市祁阳县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 | 二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新埠头水厂取水口上游(湘江北岸)约2.6公里处有废品回收站。 | 停止经营,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清场地。 | 2018\6\15 | |
6 | 永州市祁阳县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筹建中的大村甸水厂取水口旁边(湘江北岸)有养猪行为 | 停止排污,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清场地。 | 2018\6\15 | |
7 | 永州市祁阳县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大村甸水厂、浯溪水厂、新埠头水厂) | 二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浯溪水厂取水口下游湘江北岸边300米、浯溪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新埠头水厂上游湘江北岸边1700米处有制砂场。 | 1、取缔采砂行为,将采砂船拖离饮用水源保护区或拆除。2、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清场地,并对场地复绿还岸。 | 2018\6\15 | |
8 | 永州市祁阳县 | 一、二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二水厂取水口上、下游湘江北岸水域200米范围内有渔船日常停靠。 | 拖离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停泊。 | 2018\6\15 | |
9 | 永州市祁阳县 | 一、二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3公里处有浯溪大桥穿越。 | 1、在桥梁上设置交通穿越警示标识;2、禁止危化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立禁止通行标识;3、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4、建设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污水异地处置或处理达标引至保护区外排放;5、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措施。 | 2018\6\15 | |
10 | 永州市东安县 | 新屋至五坝段紫水河水源地 | 一级 | 一级 | 河边有渔船停泊 | 禁止渔船停靠一级保护区。 | 2018\4\5 | |
11 | 永州市东安县 | 新屋至五坝段紫水河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 | 岸坡有垃圾堆放现象 | 加快清理和管理。 | 2018\4\5 | |
12 | 永州市东安县 | 新屋至五坝段紫水河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3398酒店已关停,河边临时搭建的棚子大部分设施已拆除,仍有少量设施未拆除完毕 | 限期拆除设施,生态恢复。 | 2018\4\5 | |
13 | 永州市双牌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二级 | 其他 | 一、二级保护区河岸边有少量生活垃圾没有清理 | 清除 | 2018\4\1 | |
14 | 永州市双牌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河西一级保护区内有一个小型木材加工厂取缔不到位,没有做到三清两断措施 | 停止运行,限期拆除设施,生态恢复。 | 2018\4\1 | |
15 | 永州市道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道县二水厂,道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长6.5公里) | 一级 | 交通穿越 | 有桥梁穿越一级保护区水域,无雨水收集系统、导流槽、事故应急池,正在整治 | 由县环保局负责及时整改,一是在桥梁上设置警示标识;二是禁止危化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立禁止通行标识;三是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四是建设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污水异地处置或处理达标引至保护区外排放;五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措施。 | 2018年5月底 | |
16 | 永州市道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道县二水厂,道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长6.5公里)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五一村垃圾收集点,居民倒垃圾进河道,涉及4户15人 | 实施垃圾收集点搬迁,加强日常管理,杜绝村民垃圾倾倒现象。 | 2018年6月底 | |
17 | 永州市道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道县二水厂,道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长6.5公里) | 一级 | 其他问题 |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渡船 | 由县交通局牵头做好渡船清理工作 | 2018年6月底 | |
18 | 永州市道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道县二水厂,道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长6.5公里) | 一级 | 其他问题 |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僵尸船未清理 | 由县交通局牵头做好僵尸船清理工作 | 2018年6月底 | |
19 | 永州市道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道县二水厂,道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长6.5公里)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散养面污染源,涉及2户10人 | 二级保护区居民点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 | 2018年6月底 | |
20 | 永州市道县 | 潇水饮用水水源地(道县二水厂,道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长6.5公里) | 二级 | 其他问题 | 五洲电站河堤坝上存在集中烧垃圾行为 | 由县水利局负责做好五洲电站堤坝上集中烧垃圾现象,加强管理。 | 2018年6月底 | |
21 | 永州市宁远县 | 水市水库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新建一处农庄 | 停止营业,限期拆除设施,生态恢复。 | 2018\6\30 | |
22 | 永州市宁远县 | 水市水库水源地 | 二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二级保护区存在一纯净水厂 | 已停止营业,由县政府关闭到位 | 2018\6\30 | |
23 | 永州市宁远县 | 潇水泠江河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舜帝大桥穿越泠江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 由县城管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事故应急池、导流槽、雨水收集系统,一是在桥梁上设置警示标识;二是禁止危化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立禁止通行标识;三是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四是建设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污水异地处置或处理达标引至保护区外排放;五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措施。 | 2018\6\30 | |
24 | 永州市宁远县 | 潇水泠江河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莲花大桥穿越泠江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 由县城管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建设导流槽、雨水收集系统,一是在桥梁上设置警示标识;二是禁止危化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立禁止通行标识;三是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四是建设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污水异地处置或处理达标引至保护区外排放;五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措施。 | 2018\6\30 | |
25 | 永州市新田县 | 金陵镇金陵水库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有游船活动 | 取缔 | 2018\4\1 | |
26 | 永州市江永县 | 大平坳水库水源地 | 一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江永县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下属江永县古宅一级电站于2017年8月增效扩容扩建为单机容量2500千瓦两台共5000千瓦扩建工程在饮用水一级保护区施工 | 拆除 | 2018年6月底 | |
27 | 永州市江华县 | 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一家农家乐未拆除到位。 | 限期拆除设施,生态恢复。 | 2018年6月底 | |
28 | 永州市江华县 | 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原家兴食品厂房屋没拆,现被当地居民用做肥料仓库。 | 限期拆除设施,生态恢复。 | 2018年6月底 | |
29 | 永州市江华县 | 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 | 二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二级陆域保护区已拆除的砂场未清理到位,现场堆有设备和大量河砂 | 限期拆除设施,生态恢复。 | 2018年6月底 | |
30 | 永州市江华县 | 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 | 二级 | 违规建设项目 | 二级陆域保护区存在木材加工厂 | 关闭木材加工厂,限期拆除设施,生态恢复。 | 2018年6月底 | |
31 | 永州市江华县 | 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支流存在生活污水排放口,居民河道倒垃圾行为 | 取缔支流污水排放口,加强管理,禁止倾倒垃圾。 | 2018年6月底 | |
32 | 永州市江华县 | 潇水东河马鞍山水坝至东西河汇合口水域的鱼塘坡水源地 | 二级 | 分散式居民 | 二级保护区分散式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 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农村居民分散式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 2018年6月底 | |
33 | 永州市蓝山县 | 汇源新田湾河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二级保护区分散式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级保护区内有居民95户,400人 |
1、垃圾分类,集中清运(环卫局);2、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四格池处理后引流至龙溪渠道用于农业灌溉(环保局)。 | 2018\6\30 | |
填表人:金 东 联系方式:0746-8323986 | ||||||||
备注: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列、合并单元格、变更填写表格内顺序等)。 2、所在地:按XX市XX县样式填报。 3、若同一水源地涉及多种类型违法行为(如排污口和工业企业),请分别填报,每个环境问题单列一行。 4、保护区类型:按问题所在位置填写一级/二级。 5、问题类型:排污口、工业企业、码头、旅游餐饮、交通穿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其他问题(未划定保护区或保护区划定不合法律法规要求、未设立保护区界标和警示牌或设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制作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等)。 6、问题具体情况:详细填写问题有关情形描述。其中,生活面源污染请详细说明涉及居民人数、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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