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对我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
5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组一行10人开启了对我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为期14天,重点督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地理界标、护栏围网和警示标志、宣传标语等;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排污口、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取水口的上游是否设有泵站、涵闸等水利工程。
督查组将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问题,摸清底数。督查中,当日发现的问题当日督办,立行立改,助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对我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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