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水库移民合法权益,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省财政厅与省水利厅联合修订了《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移民资金管理办法》),于近日正式印发。
《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在保持原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对移民资金类型、部门职责、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了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关于水库移民资金管理的职责;二是增加了淹没补偿费的管理规定;三是根据财政部、水利部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范围;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后期扶持基金、中央后期扶持资金、省库区基金、库区扶助金和小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分配因素;五是明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中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费列支要求。
《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吸纳了近年来我省移民资金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提升资金管理成效的具体举措,将为我省加强移民资金管理,提升移民福祉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印发《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