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8/2024-024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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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是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传统佳节,也是扫墓祭祖、缅怀先人的重要时节。为筑牢森林防火防线,防范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安全、文明过节,永州市民政局、永州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绿色环保,文明祭祀
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倡导市民朋友们以书写心灵家书、鲜花祭祀、网上祭祀、鞠躬默哀等绿色、低碳、文明的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树立环保祭祀新风尚,传播文明新风。
二、缅怀先人,心胜于形
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的优良家风。
三、严防火灾,平安出行
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确保出行安全。严格遵守《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时刻保持防火防灾意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重要军事设施、革命纪念地等重点森林防火区祭祀用火、野外用火、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对一般森林防火区,确需野外祭祀用火的,须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申请批准和报备,由村(居)网格员进行监管。开展祭祀时必须携带灭火水源,将焚烧的纸钱浇透熄灭,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禁止在野外燃放冲天炮、鞭炮等烟花爆竹,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为严防引发24小时火,在天气晴好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下,所有森林防火区野外祭祀活动不得超过每天下午16:00,包括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正月十五日。
四、干部带头,示范引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殡葬改革、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引领者,主动劝阻不文明的祭祀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亲朋好友和周围群众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工作。
让我们携手共筑美丽永州,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讲文明、树新风,保护环境,共护安全,欢度新春。
最后,祝全体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永州市民政局
永州市林业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