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6/2025-0089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林业局
关于招聘2025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永州市党政机关管理办法》精神,市林业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市林业局处理法律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对顾问单位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解答和建议;
(二)审核、修改、拟订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
(三)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调整劳动关系;
(四)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
(五)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六)列席重大会议和经济谈判,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七)对顾问单位的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处理方案;
(八)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九)参与处理尚未涉诉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代理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执行。
(十)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单位进行法治宣传。
(十一)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十二)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团队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须为专职律师,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年以上且熟悉林业法律法规;
3、法律业务能力强,熟悉行政运行机制和行政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4、律师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称职;
5、办公场所在永州市冷水滩区;
6、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
三、聘请程序
(一)申请
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指派律师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等;
3、为市林业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8月20日前送至永州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科(408办公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双洲路316号,联系人:吕剑斌,联系电话:0746—8327907、13974622650。
(二)初审
市局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科将组织初审工作,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三)审定
经初审后由办公室、计财科、机关党委、执法科、资源科组成的评审小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林业局党组审定。
(四)签订合同
市林业局党组审定后,签署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职能职责及费用支付等事项。一年一考核,合同期满,连续三年经考核业绩优秀,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3年。
(五)公布
市林业局在官方网站上对聘用法律顾问进行公示,网址http://lyj.yzcity.gov.cn/。
四、聘用期限和费用
聘用期限为3年,按3万元/年标准支付报酬,差旅费参照本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标准支付。行政应诉、复议、仲裁不计费,其他重大诉讼、仲裁等案件费用另计,一事一议。
永州市林业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