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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35/2023-01487 发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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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五问五答
2022-12-01           来源: 市科技局 农村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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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指导和推动我市星创天地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永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

1.问:什么是星创天地

答: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2.申报永州市星创天地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认定永州市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永州市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二是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能够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创意创业空间、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及一定面积的创新创业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三是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一定规模的相对集中连片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较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五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2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3.申请永州市星创天地的程序有哪些?

答:永州市科学技术局每年受理永州市星创天地认定申报。申请认定的星创天地建设主体向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考察,择优拟定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批复认定为“永州市星创天地”,并由市科技局授牌。

4.科技部门对星创天地有哪些扶持措施?

答:市科技局鼓励市级星创天地的创业团队和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并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市级星创天地邀请或聘请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等,给予市级星创天地人才和智力支持;建立创业导师库,为市级星创天地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5.科技部门对永州市星创天地如何管理和服务?

答:一是建立星创天地考核评价制度。市科技局组织对市级星创天地(试点)实行年度考核评价,重点评价创客企业(项目)孵化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孵化绩效等,并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对考核优秀的推荐为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其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永州市星创天地称号。

相关链接:永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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