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5/2022-01151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充分利用国内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特制定《永州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聚焦永州市亟待解决的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轻纺箱包、农产品精深加工六大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及重大民生科技需求,旨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带动永州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一)文件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我局对其他市州“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情况做了大量调研,并与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充分协商,结合我市实际,2月下旬形成《管理办法》初稿,2月26日向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进行了第一轮征求意见;3月9日,向相关市直单位进行了第二轮征求意见;4月12日,由肖扬副市长主持召开了修改座谈会,与相关市直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4月15日,组织召开了企业及高校院所修改座谈会;5月13日,向市直五区政府(管委会)征求意见;6月23日,对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了修改,将原事前资助40%、事后资助60%的方式,改为全部事后资助方式。经以上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永政办发〔2022〕1号)文件起草。
三、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16条,其中第一章和第六章分别为总则和附则,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对我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条件、实施流程、监管管理、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1.关于项目条件。单个揭榜挂帅项目的研发投入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不超过3年。市财政每年支持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方主要为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揭榜方主要为国内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鼓励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科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
2.关于实施流程。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按照榜单征集、榜单论证、发榜公告、对接揭榜、签订协议、揭榜公示、下达立项通知、项目验收、确定补助等几个流程实施。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40%,以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项目实施过程的研发费用由企业先行支付。
3.关于监管管理。揭榜挂帅项目在实施期满1个月内必须提出验收申请,提前完成揭榜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验收,验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任务书。对虚假揭榜、不有效履行揭榜义务等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4.关于经费保障。揭榜挂帅项目支持资金由受益财政给予支持,其中由市本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揭榜挂帅”是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的制度创新,《管理办法》是我市为实施“揭榜挂帅”项目而出台的政策文件,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