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8/2025-0860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5-01-20 11:49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编号:
整改实施单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申请时间:2024.12.16
反馈问题 |
五好园区工地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建立健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实现工地“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扬尘防治要求。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完成情况 |
1.约谈了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现场向项目负责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的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的要求。 2.已对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筑工地做到“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施工场地出入口布置洗车槽,临时道路硬化,车辆密闭运输,出口设专人二次冲洗,场地周边设置围墙围挡,场内布置雾炮机洒水车进行湿化作业降尘,严密覆盖裸土。 3.完善扬尘治理监管机制,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和督查,对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或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4、衡永高速监控分中心项目现已完工,工地扬尘、黄土裸露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
县市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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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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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验收销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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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在2024年12月 日至2024年12月 日在永州开发区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 |
市直牵头督导和验收单位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验收销号意见(永州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