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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8/2025-08604 分类:  
发文机关: 经开区 发文日期: 2025-01-20 11:49
名称: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文号 :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2025-01-20 11:49           来源: 永州经开区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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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编号:            

整改实施单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申请时间:2024.12.16    

反馈问题

五好园区工地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

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实现工地“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扬尘防治要求。

整改时限

202412月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1.约谈了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现场向项目负责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的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的要求。

2.已对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筑工地做到“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施工场地出入口布置洗车槽,临时道路硬化,车辆密闭运输,出口设专人二次冲洗,场地周边设置围墙围挡,场内布置雾炮机洒水车进行湿化作业降尘,严密覆盖裸土。

3.完善扬尘治理监管机制,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和督查,对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或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4、衡永高速监控分中心项目现已完工,工地扬尘、黄土裸露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县市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

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

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

(签字)

验收销号意见

公示情况

202412  日至202412  日在永州开发区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

市直牵头督导和验收单位意见

(签字)

     

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

(签字)

     






附件:验收销号意见(永州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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