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5-0596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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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位于湖南南部、湘江源头,因潇、湘二水在零陵区萍洲(又名萍岛)汇合,雅称“潇湘”。湘江发源于永州市蓝山县,在永州境内长515公里,占湘江总长度的54.32%,永州市总面积的96.09%属于湘江流域。永州最靓的名片是山水,愚溪、浯溪、濂溪“三条名溪”各领风骚,舜皇山、阳明山、九嶷山“三大名山”风光旖旎,欧阳修、陆游咏叹“画图曾识零陵郡,今日方知画不如”“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永州最厚的底蕴是文化,有2100多年设郡置府历史,是湖南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孕育了舜文化、柳文化、理学文化、女书文化、瑶文化等千姿百态的文化。永州最优的禀赋是生态,拥有“湘江源头区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国家森林城市”等多块“国字号”生态招牌,全市现有10个国家森林公园、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国家湿地公园,森林覆盖率达到55.04%。永州最大的潜力是开放,属国家级“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现有1个国家级经开区、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10个省级工业园区,重点打造食品加工、智能家居、现代农业、文化旅游、新能源、数字产业等六大千亿级产业,稀土、锰、锂、铷、铯等矿藏保有储量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永州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努力打造“湘江源头”和“千年鸟道”生态名片,为千里湘江碧水长流作出源头贡献。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6年排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前30,2023年获生态环境部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表扬,2022-2023年市本级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连续多年所有断面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实现水质优良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功能区达标率100%。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达到96.12%、排名全省第二。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全覆盖的要求抓责任落实。永州是千里湘江第一城,市委、市政府坚定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源头担当,主动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1.建立立体多维的责任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抓亲督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县市区党委“五人小组”领导包保负责重点流域水质改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工作责任的通知》,出台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率先推行“三级三管三到位”,坚决落实市县乡三级管行业管发展管生产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全覆盖,全面规范落实管水护水治水责任。
2.建立贯通融合的监督体系。在全省率先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候鸟保护等地方法规,创新推行“双河长”“河长+检察长”等制度,统筹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市人大执法检查、市政协民主监督、生态环保监管以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力量,共同发现问题、协同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督效能。
3.建立动真碰硬的问责体系。建立完善联防联控、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20余项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硬性措施的通知》,明确“七个一律”的问责要求。纪检监察、巡察、生态环境部门等多部门联合监督,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实行重点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4.建立导向明确的考核体系。对标对表中央和省要求,将9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方案。将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市区政治建设考察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二)坚持以精准化的手段抓标本兼治。市委、市政府牢记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按照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要求,标本兼治打好碧水保卫战。
1.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双重交办、督办问责三项制度,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共反馈或交办我市问题230个,已整改销号166个,其余64个有序整改中。对民建中央对口湖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的农业面源污染排放、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等方面意见建议,全面吸收采纳、拉条挂账销号,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等工作一体推进。
2.持续推进“夏季攻势”。将推进“夏季攻势”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统筹推进,不断补齐突出短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1年以来,共实施“夏季攻势”项目2381项(2021年省任务180项,市任务390项。2022年省任务286项,市任务192项。2023年省任务428项,市任务453项。2024年省任务270项,市任务182项),全部按时完成。市县两级7个案例入选全省“夏季攻势”典型案例。
3.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冷水滩河东污水处理厂、祁阳东江和城北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13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了一级A排放标准,6个工业园区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实现15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持续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十四五”以来,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72.6公里,新建道路全部实行了雨污分流。
4.不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11个县市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65%,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省领先。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在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离田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的“五化”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推动稻谷、果蔬、油类、中药材加工等领域副产品综合利用,果秀食品公司年加工产生柑橘皮1万余吨,其柑橘皮通过生物发酵技术转化为有机肥和饲料添加剂,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5.深入推进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高质量发展全局纵深推进,连续四年实施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全面启动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工程等,累计完成投资120余亿元,完成城乡污水处理提质扩容项目、湘江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等一大批项目。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助推美丽永州建设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典型案例推介。
(三)坚持以系统化的观念抓保护修复。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按照保护优先、自然修复的要求,系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推进国土绿化扩面提质。先后实施绿色永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锦绣潇湘十大工程、六个绿色等一系列国土绿化行动,年均完成人工造林20万亩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超过90%。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实现管护面积100%覆盖、管护职责100%落实。持续推进“天然林禁伐、公益林限伐、商品林减伐”行动,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违法案件个数、违法占用林地和采伐同比大幅下降,形势持续向好。
2.加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顺利纳入南山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全面完成整合优化阶段性任务,新增各类自然保护小区、森林湿地公园和水源保护区254个,保护面积增加35359公顷,全市自然保护地数量达到70处,居全省第一。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等专项行动,做好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自查排查和线索核查,对照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销号。
3.持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推进保护“千年鸟道”安全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抓候鸟迁徙通道等栖息地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三年来共办理涉渔违法违规案件550件。全面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发现新种4个、疑似新种2个、省级新记录种31个。在全省率先实行古树名木立法保护工作。
4.强化矿山生态修复。认真组织实施零陵锰矿区山水林田湖草、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等生态修复重大项目,完成6个省级历史遗留矿山和33个有责任主体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7家已建成绿色矿山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率99%。
5.突出绿色示范创建。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推动区域生态文明质量和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各地创建示范工作。目前我市共有4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2个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全覆盖。
(四)坚持以低碳化理念抓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发展理念,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落实“1+13+5”碳达峰方案体系。
1.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立足资源禀赋,聚着力引进新能源、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高端制造项目,将永州打造成独居石综合利用、稀土冶炼分离、稀土加工应用、综合回收处置的稀土全产业链基地,全国领先的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和锰产业系列产品供应中心。湖南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已开工建设,伴生矿综合处置中心是全省唯一、全国四个低放处置中心之一。江永县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与加工产业链关联企业达到44家,产业产值占园区比重达48.5%。
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开展“两高”项目大摸底、大清查,指导拟建“两高”项目开展论证、严格实行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对不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建设。大力推进能耗双控达标,2021-2024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分别同比下降5.5%、4%、3.5%、3.5%。
3.打造绿色制造标杆。2024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园区1家,19家工业企业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全省首家通过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园区。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园区1家、国家绿色工厂7家、省级绿色工厂23家、省级绿色园区7家。湖南鲁丽投资建设的绿色新材料低碳产业园,集竹木育植、木材加工、农林三剩物综合利用及副产品循环利用为一体,可节约年546万m³原木,年减排二氧化碳27.9万吨。
4.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传统产业与新能源产业互补融合发展,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型能源体系。双牌天子山、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项目装机规模280万千瓦,已累计完成投资3.87亿元,为全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贡献永州力量。
(五)坚持以创新化的要求抓价值实现。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
1.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林业碳汇先行先试,江华国有林场、金洞国有林场被纳入森林碳汇和碳票开发试点,金洞首期开发碳票碳汇量5.4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全省“湘林碳票”开发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将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由4类增加到11类,全部实现线上交易。
2.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在财政纵向补偿方面,目前我市8个县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3个区市纳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实现了重点生态功能区全覆盖。在地区间横向补偿方面,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协同共治”原则,我市与湘江下游的衡阳市签订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机制运行顺畅获省生态环境厅机制运行奖励。同时,推动市内各县区之间签订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3.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共识。按照应赔尽赔原则,对符合启动损害赔偿的线索,积极开展案例实践。截至2024年底,我市历年共启动案件469件,办结433件,终止12件,案件办理总数居全省前列,历年案件办结率92.32%,赔偿金额4100万余元。
(六)坚持以长牙齿的措施抓安全守底。将生态环境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大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1.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连续四年组织实施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创新推行问题排查、整改、管控“一单”统揽、“五制”规范(制定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管控清单,实行动态排查制、台账管控制、交办销号制、督导帮扶制、通报问责制),全市共排查整治风险隐患2549个,实现了“三个不发生”(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舆情事件)。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严”字当头、“打”字开路,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28件。同时,落实宽严相济执法要求,给企业容错改正的空间,共办理免罚案件92件,轻罚案件31件。
3.着力维护土壤环境安全。积极推进耕地污染源头防控工作,对重点涉镉企业、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超标地块开展联合执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7%。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33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35个优先监管地块土壤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在湘江生态环境保护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矿山整治修复难度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还不平衡,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稳固。二是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有待优化,新兴优势产业规模较小,铁水、公水、公铁等多式联运体系还不完善,清洁能源使用率不高。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运行管理不够到位,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仍需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