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5/2020-0108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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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宁远县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数据审核细则交流会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了解普查产排污核算和数据质量审核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永州市污普办对我县普查工作数据质量审核“回头看”和产排污核算情况的有关精神,宁远县污普办于4月30日,组织污普办工作人员及工业源和农业源第三方相关工作人员在局会议室开展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和数据审核细则交流会。
首先污普办负责人就前期市污普办组织专家组来我县进行数据质量审核“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与工业源、农业源第三方机构进行了交流,并要求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数据审核细则精神,制定可行的、结合实际的整改方案,抓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全面落实省、市污普办对我县数据质量核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针对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试用版)》的通知,工业源第三机构认真地讲解了在试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县污普办的配合,以及省、市污普办的关心和指导下,把问题一一汇总并上报,为以后填报G106-1表打下基础。
最后,污普办负责人转达了永州市污普办印发的《关于对污普第三方机构的管理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精神。
通过这次交流会,各方畅所欲言,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力争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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