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14/2019-0434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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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远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三级部署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先后完成了档案规范化管理、产排污系数试填报、空间信息采集关联、内网导出表格审核及修改等工作。
4月10日,永州市普查办对宁远县内网修改情况和纸质版表格统一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永州市普查办对宁远县普查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宁远县再接再厉,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宁远县普查办及第三方公司立即按照永州市普查办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接下来宁远县将进一步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部署,强调重要时间节点,稳定机构,持续作战,坚决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宁远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