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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0-31
名称: 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约谈!——江华瑶族自治县集体约谈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的乡镇
文号 :    
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约谈!——江华瑶族自治县集体约谈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的乡镇
2024-10-31           来源: 江华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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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秸秆焚烧管控不力问题约谈会,对该县6个乡镇的分管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青主持约谈会,白芒营镇、沱江镇、小圩壮族乡、大路铺镇、大圩镇、桥市乡等6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约谈会上,6个乡镇分管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作了发言,从思想不够重视、宣传引导不够和防范应对不及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安青指出,全市已经自10月28日17时起启动中轻度污染天气三级管控措施,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而我县近几天秸秆焚烧的火点数一直居高不下,管控措施的落实与上级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安青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秸秆焚烧管控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秸秆焚烧管控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抓好落实。要加强源头管控,压实各方责任。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快划定全县秸秆全时禁烧区和秸秆限时禁烧区,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和实施;各乡镇要落实秸秆焚烧管控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包干到人,切实引导农村地区在规定的区域、规定的时段有序焚烧秸秆;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规露天焚烧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秸秆焚烧管控措施不力的乡镇和单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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