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5-0610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定了,永州为Ⅲ类管控区!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禁烧常态、以禁促用”总体思路,在全省划分Ⅰ类、Ⅱ类、Ⅲ类禁烧管控区,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
Ⅰ类管控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行政区域,区域内各市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
Ⅱ类管控区。包括衡阳市、邵阳市、娄底市行政区域,区域内各市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Ⅲ类管控区。包括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郴州市、永州市行政区域,区域内各市(州)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自主决定实行全域禁烧。
永州市属于Ⅲ类禁烧管控分区,行政区总面积2.24万平方公里,辖区耕地总面积546.10万亩,全市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64.58%。各县(市、区)禁烧耕地面积比例在46.44%~82.03%。禁烧区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府所在城市及10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城市的城区实体地域及外围一定范围内的耕地,3条铁路(高铁)、6条高速公路、7条国道、28条省道沿线两侧耕地,1个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耕地,以及耕地集中连片、露天焚烧多发频发、环境影响大等重点区域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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