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5/2024-056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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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三处处长欧异斌带队到宁远,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督导,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华、宁远县副县长刘湘明、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主要负责人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南岭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等地实地调研,核实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在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两套水泥磨仍在生产,未按照产能置换方案要求拆除到位的问题,督导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深入车间现场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水泥磨生产情况、拆除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组强调,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力争实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照产能置换要求,督导企业立行立改,限期拆除到位;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引导企业在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采用先进适用技术,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实现产品高端化、生产智能化、发展绿色化。
在永州市南岭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督导组一行翻阅了企业养殖台账、查看了养殖场配套防污设施建设和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状况。督导组强调,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主动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要求,从源头上控制养殖废弃物乱排现象;要优化场区功能布局,完善养殖场配套防污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排查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隐患,防止出现环境污染现象和群众举报投诉现象。
督导组组长欧异斌要求,针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以“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为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整改速度,从严从快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